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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解析与维权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08 作者:国樽律所

1. 法律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深刻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2.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赔偿责任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旨在明确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而言,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这一条款的设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合同解除权,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3.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员工的工龄以及被辞退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每月平均工资,再乘以二倍,若员工在单位工作三年,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经济补偿金为3(工龄)× 5000(平均工资)× 2(赔偿金倍数)= 30000元。

4.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惩罚性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带有明显的惩罚性,惩罚性质的赔偿责任所对应的违法行为,通常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至少应为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在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三类规定中,用人单位违反任何一类规定,均属于违法行为。

5.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适用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未按法定程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3)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6.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维权途径

劳动者在遭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

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给劳动者两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 工作不满六个月的补偿标准

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情况,补偿为半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3. 政府机关的监督权

《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政府的有关机关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确保其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4.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具体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经劳动者同意且未达成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5.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维权途径

劳动者在遭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其在面临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救济,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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