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的公摊面积后房子非常小,我可以举报维权吗?
1、房子的公摊面积后房子非常小,可以进行维权举报。
2、购房时,面积的确认和差异处理是根据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进行的。如果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将按照约定来处理。
3、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直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
(2)可以向测绘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者要求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量。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委派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量来解决。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国家标准规定了商品房的公摊面积。
房屋公摊面积的最新规定如下:
1、在国家的规定中,多层房屋的公摊面积被明确规定为不得超过房屋总面积的7%至12%,且仅适用于7层以下的房屋。
2、住宅公摊面积在7楼到11楼之间,占总面积的10%至16%。
3、12-33层的高层建筑,其公摊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在14%至24%之间。
4、别墅类住房的公摊比例通常为1%至8%之间。不过一般来说,独立别墅是没有公摊面积的,而连体别墅的公摊面积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