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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成功的敲诈勒索行为是否属于犯罪?
发布时间:2023/07/06 作者:国樽律师

一、未成功的敲诈勒索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1、依据《刑法》总则部分条款所规定的犯罪未遂,对于未能实施的犯罪行为,法律会考量其情节来进行轻判或减轻处罚,因此敲诈未遂的行为仍然会受到法律制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2、在我国的《刑法》中,第274条规定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罪的刑罚。如果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若敲诈勒索的公私财物价值在2000元至5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应分别被认定为刑法第274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必须满足以下一些条件:

1、一般犯罪主体指的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他们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2、敲诈勒索罪的最主要特点是行为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来勒索财物。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向被害人及其亲属施加心理上的压力和恐惧来迫使其交出财物。威胁或要挟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暴力威胁、揭发隐私或违法犯罪活动、以及诽谤名誉等。这种威胁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并且可以通过第三方传达,可以明示或暗示。在获得他人财物方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给予限期,总之,通过对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施加精神上的压迫,迫使其产生恐惧和逆境心理,不得不交出财物。

3、犯罪行为必须具备占有他人财物的非法意图,如果是其他目的,比如债权人为追债而威胁债务人,则不能构成本罪。

需要同时注意的事项有:

1、需要注意划分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界限:因为威胁性暴力是敲诈勒索和胁迫性抢劫罪的手段,所以很容易混淆二者。但是敲诈勒索罪的威胁行为仅仅让被害人感到害怕,并且只限于交出财物,被害人仍然有一定的意愿自由,并且还有一些延迟的余地。而在抢劫罪中,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实际的威胁,没有任何延迟的余地。

2、需要注意的是本罪和绑架罪之间的区别:本罪是利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迫使受害人交出财物,而绑架罪是通过绑架劫持人质并限制其自由,再以伤害或杀害被劫持人质威胁其家属或者相关单位交付财物。

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受害人在遭受侵权后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及时停止,也能减少对社会的危害。因此,司法机关对犯罪未遂的人采取较轻的惩罚,与对已完成犯罪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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