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后是否必定会被裁定有罪并被判刑?
一般来说,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前应该已经掌握到初步证据。然而,最终是否认定有罪,需由法院做出裁决。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一旦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就一定会被判刑,只能说在实践中,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法院最终作出认定有罪的比例很高。
逮捕批准是指经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才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如果在侦查中,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就必须制作申请逮捕书,并将相关案件材料和证据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审查后,只有当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无法防止发生社会危险,且需要逮捕时,才会给予逮捕批准。
二、有哪些情况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危害不大,那么就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
2、犯罪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
3、情况是通过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对于依据刑法规定必须进行告诉才能立案处理的犯罪,若未进行告诉或者告诉已被撤回,则不予处理;
5、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去世;
6、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免除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法律规定刑事责任不会被追究的情况,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不同的规定。在立案阶段,法院如果发现涉案有这种情形之一,应当不予受理自诉案件。如果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如果发现有此情形,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如果遇到此情况之一,应当决定不起诉。在审判阶段,对于第一种情形,法院应当宣布被告人无罪。对于其他情形,一般应当作出裁定终止审理。然而,如果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已死亡且无罪,法院应当宣布他们无罪。
三、被逮捕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被判刑?
逮捕后到法院宣判的时间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法院受理案件到宣判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件,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诉讼程序。该法律文件共有八十条,涵盖了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包括起诉、侦查、审判、执行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严密、有效和规范,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在受理之后不超过两个月即作出宣判,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或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情况,可以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批准。
当人民法院更改管辖权时,案件的审理期限应该从接收案件的新人民法院开始计算。
当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给人民法院审理之前,人民法院会重新计算审理的期限。
1、公安机关逮捕嫌犯后,需展开调查工作,通常时长为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最长可延长至7个月(如重大疑难案件)。
2、经过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可以延长一个半月,并可委托公安机关进行两次一个月的补充侦查,但不得二次退回进行补充侦查。
3、当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时,通常需要一个月时间进行审理,若需要的话可以延长半个月,而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再延长一个月时间。(简易审判程序则需在20天内审结。)
上述为初审程序。
如若有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则需要进行二审程序。一般情况下,二审时间为一个月,若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半个月,若处理的案件较为繁琐复杂,还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终的判决生效。
因此,所需的总时间最短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目前来看,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而不判刑的案例几乎不存在了。这是因为我们需要知道,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本身就非常严格。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有不被判刑的机会,至少从公安机关开始,就可能不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申请逮捕。既然已经批准逮捕,却又不起诉,这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