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网上签约的房价与合同不符,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任何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其生效取决于具体情况。
房价应根据双方协商的价格来确定。举例来说,如果在协商合同条款时双方商定的价格是每平方米5900元,并且双方都同意该价格,但在网上签约过程中价格仍显示为每平方米5600元,这意味着网上签约价格与文本合同价格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承担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及时向建委更正价格数据。然而,双方仍应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执行合同,并签署补充协议。
商品房网上预售合同签约的流程是先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认购人就可预售房屋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并确认后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商品房认购书内容,提交网上后系统自动生成认购书编号。因此,可以看出双方需先进行约定。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若存在其他条款需要变更,双方当事人可以签署补充协议进行修改,而无需使用管理系统来进行合同内容的变更。
然而,若双方在网上签约时就对合同中的定价达成认可,则一旦签订文本合同后开发商任意变更价格就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必须依照网上合同的内容履行合同,如若不行使此义务,则需向购房者做出相应的赔偿。
二、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与购房合同中列明的面积不一致,应该进行核实和补救。首先,可以委托房屋评估机构进行面积测量,并将结果与合同中的面积进行比较。如果发现面积存在差异,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或调整售价的要求。如果开发商拒绝协商或解决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支持。购房是一项重要的投资,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因房屋面积不同或测量不准确导致的纠纷。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并正确处理。
1、因为计算方法不同所产生的误差不能作为增减价款和解除合同的理由。在我国,商品房面积的计算标准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有些是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而有些则根据使用面积计算。即使在使用建筑面积计算的情况下,不同时期也可能有不同的计算公式。不同的公式会导致不同的计算结果。如果使用相同的计算公式,实际测量得出的面积与销售方提供的面积不一致,就需要查明误差的原因。如果实际测算的面积确实小于销售方提供的面积,并且超出双方认可的误差标准,就应该进行相应的退款或补偿。然而,如果根据相同的公式计算,误差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而按照不同的公式计算则超出了这个范围,就不能认为超出了误差范围,因此不能要求进行退款或补偿。
2、假如房屋出售方所交付的面积大大超过了协定的面积,购房方同意支付该多余面积的价款,此时可以进行协商,要求购房方支付多余面积的价款。假如购房方不愿意支付该价款,出卖方将被视为违约方,并须承担退款责任,包括支付房价利息和其他合理损失。
3、若出售方供应的房屋面积小于应供应的面积,但误差在合理范围内,则出售方应当返还超额支付的房款。若误差超出了合理范围,但并未造成太大影响,则可以返还未供应的部分房款。若差距较大,则判决出售方返还多收的房款。若出售方存在欺诈行为,则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出售方双倍返还房款。购房方若坚持解除合同,则出售方应当退还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对于欺诈行为部分也应双倍返还以示惩罚。
在网上签署合同时,房价是否过高或过低对自己是否有利尚不确定。这个问题是否能得到有效解决?在你不确定时,最好先找律师进行咨询。律师网站上有很多律师了解如何处理与网上签订合同有差异的房价问题。如果需要帮助,可咨询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进行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