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方面,律师提醒广大申请者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包头市的规定,申请家庭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家庭月收入、人均居住面积以及成员户籍要求等。申请过程中,初审、复核环节至关重要,各旗、县、区的廉租住房管理科将对申请家庭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将有机会通过摇租形式获得住房,同时需注意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者应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以便顺利通过审核。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可能影响申请结果,请务必谨慎对待。
1、法律主观: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2、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填写《包头市廉租住房登记表》,并在“初审意见”栏内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作出书面通知,写明未通过初审的原因,并将其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复核 各旗、县、区的廉租住房管理科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复核工作。
3、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受理、配租: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4、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填写《包头市廉租住房登记表》,并在“初审意见”栏内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作出书面通知,写明未通过初审的原因,并将其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复核 各旗、县、区的廉租住房管理科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复核工作。
5、摇租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在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确定后,通过摇租形式产生本年度的廉租住房家庭。登报公示: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将通过摇租产生的廉租家庭名单在《包头日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十五天。确定租金补贴方式:补贴方式:租金补贴、租金减免。签订合同及发放补贴 。
1、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填写《包头市廉租住房登记表》,并在“初审意见”栏内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作出书面通知,写明未通过初审的原因,并将其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复核 各旗、县、区的廉租住房管理科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复核工作。
2、回民社区廉租房 回民社区廉租房是包头市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这些住房通常由政府或相关机构管理,以优惠的租金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回民社区廉租房的设施完备,环境优美,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居住条件。黄河家园廉租房 黄河家园是包头市的一处重要的廉租房小区。
3、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填写《包头市廉租住房登记表》,并在“初审意见”栏内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作出书面通知,写明未通过初审的原因,并将其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复核 各旗、县、区的廉租住房管理科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复核工作。
4、申请廉租房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外或者乡镇人们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申请人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的时候应该准备好以下资料,首行申请人应该拿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其次是申请人的结婚证还有现在所居住的住房情况证明。
5、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受理、配租: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1、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廉租房申请流程: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受理、配租: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3、回民社区廉租房 回民社区廉租房是包头市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这些住房通常由政府或相关机构管理,以优惠的租金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回民社区廉租房的设施完备,环境优美,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居住条件。黄河家园廉租房 黄河家园是包头市的一处重要的廉租房小区。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可以,保障性住房分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和限价房。
3、包头旗县户口只要申请人符合旗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4、初审 街道办事处负责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初审工作,对申请家庭的人员状况、生活收入、住房情况等进行审核,初审时限为10个工作日。
5、初审:街道办事处负责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初审工作,对申请家庭的人员状况、生活收入、住房情况等进行审核。复核:各旗、县、区的廉租住房管理科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复核工作。抽查:各旗、县、区的廉租住房管理科将申请家庭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报市房管局廉租住房管理科备案。
1、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廉租住房申请表; 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2、可以,保障性住房分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和限价房。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