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专业人士的解读,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即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出于各自利益考虑达成一致,劳动者出具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这种做法也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任何私下的协议都不能改变这一法律要求。
2、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是不合法的。
3、即便劳动者签署了放弃社会保险的承诺书,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动者可以向行政部门或法律机构求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保障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
1、安徽奥成律师事务所的胡锦琛律师指出,签订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是不合法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这是法律赋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因个人意愿而免除,员工自愿签署放弃社保的声明或协议,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2、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任何个人的承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这种承诺书是无效的。
3、放弃社保承诺书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社保缴纳是强制性的,如果用人单位出于私利,要求劳动者签署放弃社保的承诺书,这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用人单位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将受到法律制裁。
1、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若包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如第二十六条(三)所提及的不缴纳社保,则该条款属于部分无效。
2、在劳动合同中,双方不能仅凭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双方达成协议,该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署不缴纳社保的说明,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备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仍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缴纳义务。
2、如果员工在签署承诺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该承诺书同样无效,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3、员工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4、关于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是否有效,法律立场非常明确:无效,尽管一些用人单位可能认为承诺书有效,但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社保缴纳具有强制性。
5、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保险制度,用人单位有法定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即使劳动者签署了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该声明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