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经济、促进创新

以广东法院审理的华为与三星等企业系列专利纠纷案件为例。 该批案件历时数年,在通信、知识产权领域和社会公众中产生了较大影响和关注。 自2011年以来,华为与三星就专利交叉许可问题进行了多轮谈判,但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此后,双方在国内外提起诉讼40余起。

2018年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星在我国生产、销售的4G智能终端产品侵犯了华为的两项专利权。 三星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经过广东高院主持的多次调解,华为与三星的专利技术许可谈判取得了重大进展。

2019年5月,双方当事人在广东高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商标律师,就一系列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纠纷达成全球和解。 至此,双方在全球提起的相关诉讼已一揽子解决,有效促进了两大巨头在全球通信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核心技术创新是经济船舶的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尽管社会普遍认识到知识产权所蕴含的巨大经济效益,但知识产权也成为一些企业商战的武器,引发全球范围内的诉讼和辩护。 面对新的国际竞争形势,人民法院肩负着通过司法审判守护创新发展生命线的重任。 他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当然,这也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例如,在涉及华为和三星的系列案件中,法官不仅要了解通信领域专业的技术解决方案,能够对技术事实纠纷做出准确的判断,还需要对竞争领域有透彻的了解。双方全球相关案件的相互诉讼情况、该领域其他公司的专利诉讼情况、公司业务布局等,以把握双方核心需求,推动和解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经济,实现合法化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从周强院长的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能力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经济,建设智慧法庭,建设专业人才队伍等措施并举,各方共同前进,最终创造了法院工作报告中的经典案例。

期待人民法院今后继续创造更多经典和伟大先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祖国日益富强继续发挥充满活力的司法力量。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