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奥运会的临近,我国更加重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保护力度。 为了成功举办奥运会,中国颁布了相关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包括:《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声明》、《2008年第29届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市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从颁布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我国已将保护纳入其中将奥运知识产权纳入法制轨道,成立了由知识产权、版权、工商、海关等部门组成的执法队伍。
但仍有一些企业和个人出于商业目的,以各种方式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牟取非法利益。 北京体育大学教授黄亚玲表示,北京奥运会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首先表现在直接非法使用奥运权利。 近年来,“某某品牌是奥运会指定品牌”、“某某产品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做出贡献”、“某某产品为奥运增光添彩” “奥运会”、“奥运商机研讨会”、“某某公司祝愿奥运健儿取得成功”等各种商业活动都披上了“奥运会”的外衣,想方设法与之相关到“奥运会”。 奥运会会徽、口号发布后商标律师,也出现了不少未经授权使用会徽、口号的产品。
间接使用奥林匹克权利的侵权现象主要表现在商业广告中变相使用奥林匹克口号、隐性销售等。包括:在户外非公益广告、房地产促销广告等中擅自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未经授权使用徽章、纪念卡和旅游纪念品; 未经授权在街道、林荫道、地标建筑等公共设施上使用; 未经授权使用在小商品上,如童装、手表、包装袋等; 未经授权使用公司名称,例如称其为五环酒店并使用五环标志; 以奥林匹克名义举办会议、论坛等,具有潜在的商业目的。
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恶意注册和使用中国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域名的行为十分猖獗。 一是大量恶意注册和使用与奥运会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有关的各种国际域名。 经查,含有“ChinaOlympic”的国际域名多达65个,含有“Beijing2008”的国际域名多达155个。 这些域名的恶意注册者来自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以美国、韩国和中国最为常见。 通过各种手段,特别是利用互联网,100多个与奥运会及北京2008年奥运会相关的国际域名被公开恶意出售,要价惊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最高价格达到1000万元。
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金川告诉记者,2008年,北京市将从八个方面推进首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一是重点审理涉奥运知识产权案件,以服务安全奥运为重点,慎重审理、慎重判决。
据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介绍,为充分保护会徽知识产权,从去年7月会徽设计大赛开始直至会徽纪念品发售,组委会已与会徽纪念品签订了版权协议。收集、审核和制作过程中达成 10 项协议。 各种法律文件(版权承诺书、保密合同及条款、委托修改合同等)共计2000余份; 办理国内外商标注册、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奥林匹克标志海关备案; 并进行确定工厂、时间、数量、储存、制作防伪标签; 协助工商、海关等部门查处侵权案件。 (记者何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