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给案源

”案源是律师事务所生存发展壮大的基础,对于已独立的律师来说,更是立身之本。律师有了属于自己的案源,才能真正独立,才有资格说自己在律师行业里立住了脚。那么作为入行时间不长或刚独立的青年律师来说,他们的案源在哪里呢?根据我的观察,青年律师的案源大致潜藏在以下几个宝地。“

一、案源在指导老师手中

青年律师刚入门头几年办的案子,基本上都是自己的指导老师交办的。如果是老师给青年律师发工资,青年律师给老师干活,这种情形对青年律师来说,就不能算是案源,只能说是通过办案得到成长和锻炼的机会。还有一种情形是,资深律师虽然曾经是你的带教老师,但是你已经独立,他也不再给你发工资,老律师的案源交给你办或者两人合办,按一定比例分配律师费,这种情形就是典型的老师给青年律师带来了案源。

当然,如果老师手下带的青年律师比较多,老师就不一定非把案件给你不可,谁的水平较高,谁不挑挑拣拣,老师可能就会把更多的案件给谁。所以要想让老师把更多的案件分配给你,不仅要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还不能挑肥拣瘦,否则,老师以后有案件也很少会想到你。

二、案源在本所其他律师同事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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