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行政复议法实施时间及历年回顾,自1999年起,行政复议制度不断完善

行政复议法实施时间详解

2007年,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并于同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晓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对于法律另有规定的申请期限,应遵循法律期限,若法律期限少于60日,则以《行政复议法》为准;若法律期限超过60日,则遵循相应法律,不包括法规与规章。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的时限为60天,而诉讼的时限为6个月,这些时限是法律对行政行为申请人权利的保护和要求的具体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时限为60天,行政诉讼的时限为6个月。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明确为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这是法定的最长时间限制,如果相关法律对复议期限有更短的要求,应遵从法律的具体规定,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决定,若法律规定复议期限少于六十天,应以法律规定为准。

行政复议决定书生效时间解析

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送达之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送达之日是指行政复议决定书制作完成后,行政复议机关或其委托的其他组织将决定书送交给申请人、第三人、利害关系人等人员的日期。

在行政复议决定书被送达给当事人的时候,就立即生效,行政复议机关一般需在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至多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而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给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一般立即予以执行,超过法定期限的,则不再履行。

【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时限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法性质辨析

《行政复议法》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属于一般法律,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是由国务院根据《行政复议法》制定的行政法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在实际应用中,这两个文件都很重要,如有冲突,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其效力高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行政法律法规包括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一般行政法如《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特别行政法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关法》、《教育法》等。

《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制度,是一种行政制度,但《行政复议法》本身是法律。《处罚法》也是法律。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具体天数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行政复议与诉讼时限对比

行政复议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期限是: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复议后诉讼的,应当在接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期限概述

一般情况下,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从当事人知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的60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律对申请期限有特别规定,那么该特别规定会优先适用,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申请延误,申请人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

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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