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2023苏州男方陪产假政策详解,时长、条件及福利待遇全面解读

苏州男方陪产假政策详述

针对哺乳假的规定,女性职工生育后,若面临育儿难题且工作环境允许,可申请哺乳假,最长可达六个半月,在我国,陪产假最短的地区为天津与山东,仅提供7天假期;上海为10天,而大多数省份则普遍提供15天,苏州作为江苏省的城市之一,晚育陪产假同样为15天。

江苏省男方陪产假的具体规定如下:女性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享受额外60日的生育假,男方则享有15天的陪产假,夫妻双方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年各享有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若为独生子女家庭,在父母需要护理时,子女每年享有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2022年,苏州男方陪产假为15天,在此期间,男方职工的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各项福利待遇亦不受影响,无论是头胎还是二胎,只要符合现行的生育政策,男方均有权享受15天的法定护理假,包括周末,但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陪产假内。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视为晚育,符合条件的晚育女性,在分娩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还可额外获得30天晚育假,男方则享有10天的护理假。

法律层面分析:在配偶产假期间休假,即配偶生育时,通常为7天,休假时间可围绕预产期,但并非严格限定,在此期间,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医院产检证明等),即可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休假起算日期从申请休假之日起计算。

苏州陪产假政策及天数解析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符合条件的晚育女性,在分娩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还可额外获得30天晚育假,男方则享有10天的护理假。

苏州地区陪产假为15天,包括周末和国定节假日,全国各地的陪产假政策各异,通常为7天、10天或15天,苏州的晚育陪产假规定为15天。

苏州遵循江苏省计划生育规定:男性年满二十五周岁或女性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性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于晚育的,延长女性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仅晚婚晚育且首次生育的夫妻才有陪产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妇女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并获得相应的帮助和补偿,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正常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明确指出,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江苏省男方陪产假新规解读

江苏省男方陪产假为15天,这15天为连续的带薪假期,在陪产假期间,男性职工可正常领取工资,无需出勤,需要注意的是,陪产假的计算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2022年,苏州男方陪产假为15天,在此期间,男职工的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各项福利待遇亦不受影响,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只要符合现行生育政策,男方均可享受15天的法定护理假,包括周末,但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陪产假中。

江苏省陪产假规定主要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江苏省陪产假男方休假时间规定具体如下: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二人每年各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其子女每年有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法律分析:江苏省政府规定男方的陪产假为15天,即陪产假期间男方享受带薪休假,江苏省政府规定女方的产假时间为128天,一胎和二胎都延长了产假的休息时间,女方在产假期间还可以领到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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