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行政拘留三天,家属知情权与影响全面解读

行政拘留三天,家属是否会被通知?

在大多数情况下,行政拘留的决定会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以下情况需予以考虑:

在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的犯罪中,若通知家属可能影响侦查工作,公安机关可以暂时选择不通知,一旦侦查障碍消除,应立即通知家属,在行政案件程序中,一旦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处罚人家属有关处罚情况及执行场所,若被处罚人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身份不明,公安机关可以不通知,但必须在决定书中注明。

一旦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若在24小时内未能通知家属,应在拘留通知书中说明原因,行政拘留的期限通常为1至20天,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天,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4天,最长可达37天。

律师解读:是的,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公安机关都有法定义务在一定时间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除非存在无法通知的特殊情况。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时,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若被处罚人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身份不明,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需在决定书中注明。

法院开庭通常不会通知家属,仅通知案件当事人,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或刑事案件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需通知其近亲属参加诉讼,通知时间为开庭三天前。

行政拘留三天,家属是否会收到通知?

一般情况下,被行政拘留后,家属会在24小时内收到通知,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的情形,否则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时,应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若被处理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身份不明,可以不予通知,但需在附卷的决定书中注明。

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应通知被决定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容教养的决定,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拘留三天后,家属是否会接到通知?

对于一般犯罪,被派出所抓捕后,通常会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若无法联系被抓者的家属,警察会将拘留通知书邮寄到被抓者户籍所在地地址。

一般情况下,拘留会通知家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若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身份不明,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需在决定书中注明。

其他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其所在单位,对未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律师解读:是的,被拘留后,会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通知的规定如下:对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拘留期限会通知给家人,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15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20天,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时,家属是否会收到通知?

被行政拘留时,警察需要通知家属,这是必须的,但若被拘留人拒绝提供家属信息,公安机关无法查询、联系到家属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通知的,可以不通知,并在被拘留人员家属通知书上注明。

会通知家属,行政拘留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法律分析:如果对违法人员采取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家属,如果司法机关在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后,没有通知其亲属,这是不正确的,但如果是被拘留人没有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通知不上,也是可以不通知的。

被警察局拘留多久会通知家人?

被派出所拘留后,一般会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拘留的时间可能是被抓的当天,实践中,如果无法联系被抓者的家属,警察会将拘留通知书邮寄到被抓者户籍所在地地址,所以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可能会在很长时间之后。

抓人后,一般应该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有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的情形的,则可暂不通知,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被警察局拘留人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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