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定与效力解析
1、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成通常需时约两个月,自行政复议请求提交至法院起,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旦受理,行政机关需在两个月内审结该行政争议。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除非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在情形复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时,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少于六十天的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若复议机关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负责人批准,可最多延长三十天。
4、复议单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为六十天,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审查时间从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计算,若无法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最多可延长三十天。
5、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旦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除非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
哪些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1、当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时,无论当事人意愿如何,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并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提出再次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3、关于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法,是错误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需在送达当事人时生效,而非在作出时生效。
4、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5、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的时间限制要点
1、行政复议通常在六十日内得出结果,自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计算;若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则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申请后,需在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若法律规定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则依法律规定执行,若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需批准适当延长,并将此延期告知申请人。
3、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六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若实际情况较为复杂,无法在此期间完成审理工作,需经负责人同意适当延长,并向当事人进行通知,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复议时限短于此标准,如有其他法律规定另行计算,则以该规定为准。
4、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5、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被申请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规定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结果: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权限和程序的,决定予以维持。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3、行政复议机关对于他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少于六十天的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若复议机关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经负责人的批准,可以最多延长三十天的时间。
4、复议单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是六十天,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审查时间从复议机关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开始计算,若无法在法定时间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过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最多可以延长三十天。
5、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案件时,需要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如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应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
6、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定时间关键点
1、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4、法律分析:依据行政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会在60日内得出结果;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出现一些情况复杂的,因为客观原因,不可抗力等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同时要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期限的界定
1、【案例】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故正确选项为B。
2、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故表述错误。
3、《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故C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