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取消清单
近年来,我国政府致力于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以下是对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详细概述:
公安部门收费调整概览已取消的公安部门收费项目包括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如登陆证、船员住宿证等。
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费用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司法部门已停止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本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取消了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工本费等费用。
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项目自2015年10月1日起,我国取消以下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船舶港务费
- 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
- 船舶临时登记费
- 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
- 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
- 船舶国籍证书费
- 废钢船登记费
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农业、文化、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行政管理、林业和档案等多个部门。
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对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7年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我国取消或停征以下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房屋转让手续费
- 船舶登记费
- 婚姻登记费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我国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