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深入剖析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条例第十七条详解及核心解读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解读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需由委托人与受托人通过合同明确约定,若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双方未签订合同,则著作权原则上归属于受托人。《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权利种类、使用权类型、地域范围、期限、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等关键要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明确,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若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其发表权在作者去世后50年内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若无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则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著作权法对发表权的行使作出明确规定,旨在通过发表权的行使实现作品的财产价值和社会价值,在一定条件下,作品的发表权可以由作者以外的人行使。

委托创作合同作品归属解析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归受托人所有,即便委托人支付了委托创作费用,仍可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该委托作品,这是委托人的基本合同权利,若委托人与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则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若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未签订合同,著作权原则上归受托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未签订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关于著作权主体,对于委托人而言,可能是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对于受托人而言,同样可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表演权保护期限概述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如下:自然人作者的作品,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保护期限,以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为准,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保护期限为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截止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具体而言,表演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在使用他人作品进行演出时,表演者(包括演员和演出单位)需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同样需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电影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著作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该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

法律分析: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著作权中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探讨

署名权、修改权及作品完整权均无期限限制,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个人作品的发表权和其他十项权利,其保护期限为终身及其死后50年,截止日期为作者死亡后的第50个自然年度的最后一天。

作者对于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可享受无限期的保护,对于公民的原创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等权利将受保护期至作者去世之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若涉及到合作作品,则保护期限终止于最后离世者逝世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共计50年保护期。

法律分析:自然人创作的小说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对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其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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