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专属管辖范围详解,法律热点聚焦专属管辖三大领域及华律办事直通车

什么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具体有哪些情形?

原告就被告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通常情况下,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原则的具体情形包括:

双方当事人均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案件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超过一年,则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纠纷,则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诉讼涉及身份关系,且对方当事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但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没有经常居住地,且户籍迁出不足一年,则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则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就被告”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施,不仅有助于遏制原告滥用诉权,而且有利于人民法院传唤被告参与诉讼,对诉讼标的物进行保全和勘验,从而有利于判决的执行。

铝合金门窗安装是否属于建设工程专属管辖?

不属于,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建设工程专属管辖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种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

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这些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不动产专属管辖的四种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些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有助于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不动产管辖涉及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具体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