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网络虚假宣传法律规制与处罚,从到的全面解读

网络虚假宣传法律规制研究

依据我国《广告法》第38条的规定,若发布虚假广告,导致消费者受到欺骗和误导,进而使其合法权益受损,广告主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若明知或应当知道广告内容为虚假信息却仍然进行设计、制作、发布,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在虚假宣传的情形下,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是否合法,需综合考虑员工在行为中的角色及其过失程度,从法律视角来看,若员工明知故犯并积极参与虚假宣传活动,且在活动中起到关键作用,企业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通常被视为合理且正当。

虚假宣传行为是不正当竞争的一种表现形式,受到经济法的调整,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此类行为,无论是虚假宣传还是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均被我国法律法规明文禁止,我们应在日常生活中关注并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以便在遭遇侵权时能够有效应对。

《网络虚假宣传法律规制规定》起源于2021年的公开征求意见稿,对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中的新形态进行了具体细化,包括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以及商誉诋毁等,特别是对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行为制定了严格的规范。

刑法对这类行为的规制并非一蹴而就,学术界对此也存在不同的观点。《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成为处理此类行为的主要法律依据,针对未经许可的刷量平台,它们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严重扰乱市场准入和竞争秩序,恶意点击也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因其对商业运营的正常开展造成了实质性的干扰。

如何认定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包括:主体是否涉及市场竞争关系;侵权方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宣传过程中是否含有虚假成分;虚假宣传是否对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权益造成损害,是否足以增加侵权方的竞争优势,从而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以下行为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无根据地对产品性能、功效等进行宣传;夸大产品性能的宣传;使用尚未授权的专利申请号进行宣传;采取虚假的“忠告”性用语;冒用他人名义、商誉和形象进行宣传;对产品进行排他性的宣传。

商品虚假宣传的认定主要依据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宣传方式的合法性以及消费者是否受到误导,对于虚假宣传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等措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类型,包括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侵犯他人名誉权以及抢注和混淆域名权等行为。

该规定涉及价格收费监督、网络交易监管以及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罚单,对于违反反垄断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维护网络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互联网经营行为。

违反本规定的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和经营者将依法受到查处,本规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和实施。

虚假宣传处罚员工违法吗

企业虚构员工经验是违法行为,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和市场,侵害竞争对手的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必须真实宣传自身及其员工信息,若因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损失,消费者有权追偿,监管机构也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员工对公司的虚假宣传并不知情,则与员工无关,公司的虚假宣传可能构成诈骗罪,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虚假宣传虽属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它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发布与实际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

对于虚假宣传情形下直接责任人的处罚,其合法性取决于员工的角色和过失程度,若员工明确知晓并积极参与虚假宣传活动,并起到关键作用,企业的处罚通常被认为是正当的。

目前的法律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规制的各种法源依据

《广告法》修订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需承担连带责任,在此之前,关于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士的虚假广告代言是否应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曾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我国关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广告法》第38条,明确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与广告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将面临追诉。

若消费者因虚假广告推荐的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对此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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