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还是由受害人自己提起诉讼?

一、敲诈勒索犯罪应当由公诉机关提出诉讼申请,而非由个人自行提起。

敲诈勒索罪并非自愿投诉罪,只有被害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侵害其财产权的敲诈勒索行为,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未能起诉被告人,而被害人认为该行为应该构成犯罪的,方可进行自诉。

因此,通常情况下,敲诈勒索罪被认为是公诉案件,应当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责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指控。如果自诉案件的被告提出了反诉,那么被告不仅承担被指控的责任,还必须承担证明自己反诉主张的责任,扮演自诉人的角色。

在自诉案件中,如果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发现没有足够的罪证,自诉人无法提供额外的证据,法院应该劝说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当自诉人在被劝说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能够提供新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时,人民法院应当接受再次提起的自诉。根据司法解释,在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得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并可视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二、对于认定敲诈勒索罪的标准,评判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尽管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发生了争议,虽然行为人通过威胁、恐吓、要挟等激烈手段索取财产,但没有非法占有的动机或目的,因此不构成本罪。举例来说,如果一个被害人长时间拖欠了行为人大量债务,并且行为人采取敲诈和勒索的方式来追讨债务,但是他的动机是为了要求偿还债务而不是非法占有,虽然这种行为有些过激,但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当行为人采取激烈的债务追索行为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2、即使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恐吓、要挟等方法,但这些方法通常不足以使被害人感到恐惧或被迫服从,因此不符合构成此罪的要求。

3、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敲诈勒索的方式,但被害人没有按照行为人要求交付财物,那么行为人就无法获取财物,这种情况下不构成犯罪。

只有在金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下,行为才会被定为犯罪。而在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将被视为该罪的加重情节。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执行职务的名义恐吓或勒索他人财物,可能会构成收贿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犯,会根据其中较重的罪名予以处罚。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