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流程详解
在探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流程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此类单位的注销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行政手续,以下流程图将详细展示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具体步骤。
一、受理条件
在本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若要申请注销,需满足以下条件:单位必须合法注册,且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至市、区两级机关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范畴,单位需招用市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二、网上办理流程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流程已实现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可参考图2《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以下是窗口办理流程的详细说明:
- 申请:申请人需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卫生计生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 受理:窗口服务人员将核验申请材料,并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三、提交材料
根据不同发起人的身份,所需提交的材料也不尽相同,具体如下:
- 发起人为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需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需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发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发起人需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材料
在长春市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申请:
-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审原件交复印件,经委托提交)。
二、申请条件
1.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与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一致。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医疗机构,由其代表人申请。
4. 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 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 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污水、污物处理报告。
-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及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详解
一、注册个体户流程
根据《行政许可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注册个体户的流程如下:
- 向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等。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登记条件包括:
-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有公司住所。
申报材料包括: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三、办理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
现场申请当场决定,其他方式受理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
四、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的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然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
杭州市用人单位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用工补助和社保补贴
一、《就业促进法》相关条款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章第五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二、就业帮扶途径
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主要通过以下四大就业途径实施帮扶:
- 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对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税收减免、贷款等政策。
三、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和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调整为500元/人·月(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员,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