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报名不到3家如何应对
在招标过程中,报名不到三家的情况并不罕见,但如何妥善处理这一问题,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则考验着招标人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
当报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如果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具体操作如下: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如果不足三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立即停止开标,并重新招标,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效标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在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若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可以决定否决全部投标,重新招标。
在处理报名不足三家的情况时,以下法律分析值得关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人应当拒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的规定,这种情形应当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任务可能取消,流标是在工程招标活动之前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和不足建筑单位招标方等问题进行工程流标的决定,而废标是指对于工程招标方等问题进行审核过程中引起的问题进行废标。
报名不足三家是废标还是流标
在招标过程中,报名不足三家的情况可能会引发废标或流标的问题,以下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详细解析。
流标,是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将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为废标,废标指在政府采购中,若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作出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流标则是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流标和废标在处理方式上存在差异,流标通常是由于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被否决而导致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而废标则是因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变故等原因导致的,招标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次公开招标报名家数不足三家怎么办?如果直接发包的话要走什么程序...
在第二次公开招标中,如果报名家数仍不足三家,招标人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不满三家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从公开招标转为直接发包,一般情况下,正在建设的项目招标大多是走个程序,需要注意的是,直接发包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如果招标人决定直接发包,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直接发包的申请;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申请获得批准,招标人可以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直接发包。
招标文件费用在报名不足三家的情况下废标是否退还
在招标过程中,如果报名不足三家导致废标,招标文件费用是否退还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如果报名不足三家的情况下,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如果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可以终止招标,废标是指在政府采购之中出现了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并且存在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投标的报价都超过预算、或者遇到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遇到以上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就称为废标,废标是可以收回保证金的。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0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如果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法律分析:报名不足三名属于废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其所说的投标人包括所有投标人(废标和有效投标人),所以可以不重新招标,招标项目可以继续进行。
二次招标仍不足三家怎么办
在二次招标中,如果报名家数仍不足三家,招标人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分析:二次招标报名人数不够三家的,属必须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招标,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对两家单位进行比选,如果本项目是重点工程,或者是政府项目,在实施比选之前必须报送原主管部门审批,原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如果所有投标被处理或否决,或者有效投标不足三家导致竞争不足,评标委员会可能决定重新招标,对于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重新招标后的处理方式同上;对于其他项目,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再次招标。
如果投标人少于3家是否要重新招标
在招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少于3家,是否需要重新招标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法律分析: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即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也要重新招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不难看出,投标人的数量是指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数量不可少于3个,否则须重新招标,招标法和条例对于有效投标家数的确定及对招标结果产生影响的权力给了评标委员会。
法律分析:招标少于三个按照法律是应该重新招标的,重新招标,是一个招标项目发生法定情况,无法继续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次招标结束后,如何开展项目采购的一种选择,所谓法定情况,包括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中所有投标被否决或其他法定情况。
法律分析: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在招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这是确保招标活动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