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后,取保候审的难度相对增加,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在公安阶段未能成功,到了检察院起诉阶段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如果表现良好且后果不严重,即使无法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当然,在符合法律范围的情况下,法律操作方法仍需讲究一定的技巧。
保候审的条件是: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这指的是那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行较轻,不必要逮捕的情况,但又存在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2、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为避免对社会造成危险,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行相对严重,但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并且没有必要逮捕,就应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3、如果一个人应该被逮捕,但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被关押的话,例如因为病情而无法照顾自己生活的人,可以被保释等候审判。
4、根据法律规定,对正在怀孕或正在母乳喂养自己婴儿的人不应该进行逮捕。如果在逮捕之前发现这种情况,则不能决定逮捕;如果是在逮捕之后发现的,则应该改变强制措施,改为使用取保候审的方法。
5、对于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和审查后,如果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够充分,即指被拘留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却缺乏足够证明其犯罪事实的证据,无法在规定的拘留期限内收集到相应证据,需要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况。
6、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如果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而不必立即结案。
所有公民都享有人身自由。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个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羁押。然而,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收集到足以供法院宣判的证据,那么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