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翻供的现象并不鲜见,对于这种情况,法院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若被告人在庭前供述和辩解中存在反复,但在庭审中供认,且其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法院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反之,若被告人在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则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
证人证言作为证据之一,其稳定性对案件审理至关重要,证人应当如实陈述自己知道的事实,若前次陈述不真实,证人可以再次陈述予以更正,这不涉及翻供的问题,若证人陈述虚假的事实,则可能构成妨碍司法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构成犯罪。《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在庭前供述认罪,而庭审中翻供的情况下,法院需审查翻供的理由,若理由不成立,且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则应确认庭前供述的效力,还需注意,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度在翻供后有所减弱,在我国,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若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依法处理。
案件审理并非仅凭口供,法律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证人翻供的情况下,法院需综合全案证据,审慎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在公安局做的证人证言因为害怕做了伪证还可以翻供吗
若证人在公安局提供的证人证言存在虚假陈述,且因害怕而做了伪证,是否可以翻供呢?答案是可以的,证人证言还未提交法庭时,可以撤回,但若已经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并且经过质证,则不能撤回,证人证言必须真实有效,证人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情节较轻可能被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伪证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若直接证人已经死亡或因故无法找到,法院应将这种证人证言和案内其他证据结合起来对照审查,经查对核实后,也可作为证据间接地证明案情,若证人凭自己的主观怀疑、猜测,或者是道听途说提供的证言,不能说明自己所反映事实情况的确切来源,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若先前在公安确实作了虚假的陈述,证人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实事求是的说明看到的情况,并说明先前作虚假陈述的理由,若在公安的陈述是真实的,即使与事实有出入,只要不是有意的,也无妨。
录口供说的与事实不符是可以更改的,但必须提供有力证据才能推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的权利。
证人翻供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证人翻供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若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若证人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情节较轻可能被罚款或拘留。
3、若证人翻供后证实侦查、审讯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行为,则因刑讯逼供作出的有罪口供证据应当排除。
4、若证人翻供后,其证言被证实为不真实且具有明显的误导倾向,且此种行为被证实为证人蓄意为之,那么该证人便有可能触犯伪证罪。
5、若证人替人顶罪,已构成包庇罪,还翻供,则更严重。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翻供的法律后果
翻供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几种:
1、翻供成功:若翻供成功,则事件得以还原真相,当事者得以洗清冤屈。
2、翻供不成功:若翻供不成功,翻供者可能面临“认罪态度不好”甚至“认罪态度恶劣”的指控,造成自己被从重处罚。
3、若翻供所说的是真的事实,当事人就不会被处罚,若是因为受了别人的贿赂翻供,将会被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罚。
4、若犯罪嫌疑人推翻之前作出的有罪供述,经过调查后证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原有的口供与侦查、司法机关所收集的其它证据能够相互印证,那么无效翻供可能会影响认罪态度及相应的刑罚适用。
5、若翻供后证实侦查、审讯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行为,那么因刑讯逼供作出的有罪口供证据应当排除。
6、翻供的法律后果还包括对司法机关的影响:最首要的对策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对被告人的影响:针对无理翻供,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意识到抵赖不仅没有作用,反而还可能因此影响认罪态度及相应的刑罚适用。
7、《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庭前调解被告和庭审说法不一致
在司法实践中,庭前调解和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和原告的说法有时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对此,法院的处理方式如下:
1、全靠自觉自愿:若出的是调解书,那压根就是原被告双方自己商量的结果,根本不存在法院审判不公的情况,法院只是个主持人,而且调解书是要原被告签字才生效的。
2、不必然以当庭供述为准:特别是在庭前供述认罪,而当庭翻供的情况下,要审查翻供的理由,若理由不成立,且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当然要确认庭前供述的效力。
3、可以要求查看:若认为调解书与庭审过程不符,可以拒绝签字,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或仲裁庭(仲裁员)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喝酒没抓住现场在醉酒的情况下录的口供法院起诉可不可以翻案
在醉酒的情况下录制的口供,若未抓住现场,法院起诉时是否可以翻案呢?
1、可以向侦讯机关申请重新补充笔录,但必须说明原因,否则可能会以做伪证处理,虽然,在法律上,笔录一旦做好就无法更改,但也可以以补充的形式,将事实反映出来,否则,在后续侦查中若发现笔录人隐瞒事实,就可能涉及包庇罪了。
2、法律分析:如果确实作了虚假的供述,再次提审和开庭时可以实事求是的说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并说明你先前作虚假陈述的理由,是可以翻供的,如果供述是真实的,没有必要翻供,否则要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3、法官对起诉人的证据是否可以不采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官会对起诉人的证据进行查实,如果不符合证据有关规定的,法院可以不采纳起诉人提供的证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如果是被告当庭翻供的如何处理
若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法院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不再对其认定自首、坦白等法定从轻处罚的条件。
2、若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的,审理程序将由简易程序更换为普通程序。
3、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不一定会影响审判的结果,如果侦查机关的证据已经非常完善,被告人翻供只会为自己带来不利后果。
4、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应当讯问其原因,犯罪嫌疑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犯罪嫌疑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应当予以记录,并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机关、部门处理。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经核对无误后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后附卷。
6、法律分析:翻供如果说的是真的事实就不会被处罚,如果是因为受了别人的贿赂翻供将会被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话,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显然对其不利,翻供的话对其是有利的表现,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罪,而翻供,公安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反而对其不利。
7、当面对法庭上的突然翻供,辩护方应采取以下策略:做好起诉前的准备,深入审查可能存在瑕疵的证据,提前准备补充举证方案,与侦查机关、律师保持紧密沟通,确保起诉程序的周全和证据的充分,精心设计起诉准备方案,仔细听取被告的辩解,解法律疑惑,预测可能的翻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