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翻供的现象并不罕见,面对这种情况,如何认定被告人的翻供,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认定方法:
1、证据缺失与庭前供述矛盾:如果被告人在庭审中拒绝承认,且没有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相互印证,那么其庭前供述将不得采信,这一规定的设立,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处理,始终遵循实事求是、证据为本的原则,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保护被告人的正当权益,同时确保案件的准确判断和定罪。
2、非法取证审查:审查当事人是否被非法取证,主要关注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行为,还需审查是否有证据或线索对翻供内容加以印证。
3、证据过硬与供述矛盾: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证据过硬或者被告人在侦查过程中一直有供述而在法庭突然翻供,法院通常不会理会和采信其翻供,这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原则,即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4、庭前供述与证据印证:如果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矛盾,而其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
5、庭前证词与证据互证:如被告人在庭审中突然改变口供,但无法给出充分合理的解释或其辩护与整个案件证据相矛盾,此时若其庭前提交的证词与其他证据能够形成互证,法庭将予以采纳。
翻供的法律后果
翻供在法律上具有复杂的影响,以下是对其法律后果的详细分析:
1、翻供的定义与后果:犯罪嫌疑人推翻之前的部分或者全部有罪的供述叫做翻供,推翻之前部分或者全部的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也叫翻供,翻供的法律后果是:翻供如果说的是真的事实就不会被处罚,如果是因为受了别人的贿赂翻供将会被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罚,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否翻供由其自己决定,不存在好坏的说法。
2、对司法机关的影响:对司法机关而言,最首要的对策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对于无理翻供,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意识到抵赖不仅没有作用,反而还可能因此影响认罪态度及相应的刑罚适用。
3、对被告人的影响:翻供可能会对被告人产生不利影响,如影响认罪态度及相应的刑罚适用,如果翻供后证实侦查、审讯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行为,那么因刑讯逼供作出的有罪口供证据应当排除。
4、翻供的认定与处罚:翻供如果说的是真的事实就不会被处罚,如果是因为受了别人的贿赂翻供将会被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罚,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5、翻供与审判结果: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不一定会影响审判的结果,如果侦查机关的证据已经非常完善,被告人翻供只会为自己带来不利,丧失了认罪态度良好这一酌定从轻的事由。
刑事诉讼中怎么审查翻供
在刑事诉讼中,审查翻供是一个细致而复杂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审查翻供的方法:
1、庭前供述与庭审供述对比: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但庭审中供认,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
2、翻供的性质与法律依据:从性质上讲,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检察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填写提讯、提解证,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
3、翻供的阶段与可能性: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都可以翻供,在侦查讯问阶段翻供,是常见的现象。
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
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处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1、法律分析: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翻供是有串供等嫌疑的,法院可能决定将正在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逮捕,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处理结果: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当庭翻供的,会引发如下两种结果:1,不再认定为自首、坦白等法定从轻处罚的事由,2,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的,审理程序将有简易程序更改为普通程序。
3、司法实践: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当庭翻供是常见的现象,对于这一问题,法律有明确的处理规定,需明确被告人供述的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被告人自愿在公安机关做出的有罪供述,为真实且发自内心,第二种情况是被告人因受到非法讯问而被迫做出有罪供述,但内容为真实。
4、量刑与审查:当庭翻供不成功一般是会直接维持原判,翻供是需要拥有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犯罪的事实才能获得认可,当庭翻供就是失去了坦白的权利,如果坦白自己的罪行,那么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当庭翻供不成功怎样量刑?翻供不成功会维持原判,法院会就被翻供的事实进行审查。
5、刑讯逼供的处理:当庭翻供说遭受刑讯逼供,法院如何处理?如果被告人称是因为庭审前被刑讯逼供作出的有罪供述是虚假的而翻供,法庭应当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而翻供能否成功,关键要看法庭的调查结果。
6、翻供与审理程序:如果被告人到法院翻供了,不再对其认定自首、坦白等法定从轻处罚的条件,若是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的,审理程序将由简易程序更换为普通程序,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不一定会影响审判的结果,如果侦查机关的证据已经非常完善,被告人翻供只会为自己带来不利后果。
法庭上被告翻供的处理准则
在法庭上,对于被告人的翻供,以下是一些处理准则:
1、证据与解释:如被告人在庭审中突然改变口供,但无法给出充分合理的解释或其辩护与整个案件证据相矛盾,此时若其庭前提交的证词与其他证据能够形成互证,法庭将予以采纳。
2、证据完善与翻供影响: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不一定会影响审判的结果,如果侦查机关的证据已经非常完善,被告人翻供只会为自己带来不利——丧失了“认罪态度良好”这一酌定从轻的事由。
3、慎重翻供:要知道,翻供成功是很难的事情,也提醒那些欲翻供者,慎重翻供,不能儿戏视之。
4、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5、证言质证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6、争议处理:司法实践中,对认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争议,主要反映在被告人投案自首以后,有避重就轻的辩解,甚至在法庭上对其投案时的供述,又进行推诿或推脱罪责的解释,对此,我们应当根据当事人投案时的供述所具有的价值,依照客观、合理的原则认定是否属于自首。
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上翻供会什么判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上翻供,可能会面临以下判决:
1、翻供的法律后果:翻供的法律后果有如果翻供说的是真的事实就不会被处罚,如果是因为受了别人的贿赂翻供的,将会被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罚,法院审理案件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件的所有证件和翻供的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2、刑讯逼供的警觉:面对因刑讯逼供、诱供、骗供或指供引发的翻供,侦查人员应给予高度警觉,需查清翻供缘由,判断取证程序合法性。
3、合理翻供的允许:允许合理翻供,既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辩护权的需要,也是查清案件事实的需要,侦查、司法机关应正确对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既不能简单笼统地一概加以否定,也不能不顾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其它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轻易肯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