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婚姻法亲子鉴定解析,法律依据、流程及注意事项

在婚姻法中,亲子鉴定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以下是关于婚姻法中亲子鉴定规定的详细解析。

1. 法律主观性:亲子关系的确认

在特定情况下,即使没有进行亲子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也可以被法律确认,如果父或母或成年子女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而另一方没有提供相反证据且拒绝进行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3. 亲子鉴定拒绝配合的法律后果

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第九条中,对于拒不配合亲子鉴定的情况,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一方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可以申请亲子鉴定,另一方应当配合,若原告未申请亲子鉴定,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 当事人自愿原则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指出,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5. 亲子鉴定所需材料

进行亲子鉴定时,需要以下材料:被鉴定人必须亲自来本中心办理实名委托;被鉴定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被鉴定人必须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亲子鉴定样本必须由本中心工作人员采集,必要时须有公证人员在场。

法院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1. 法院强制亲子鉴定的限制

法院不能强行做亲子鉴定,在身份纠纷中,一方向法院提供了小孩的出生证明、孕检证明等必要证据,同时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而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与小孩具有亲子关系,而不必强制去做亲子鉴定。

2. 当事人自愿原则

当事人都不愿做亲子鉴定的不能强制,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3. 当事人申请强制亲子鉴定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进行亲子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4. 法院不采取强制措施

申请做亲子鉴定法院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夫妻双方都同意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应予准许;在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由人民法院委托有关亲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有一方不同意,法院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5. 当事人无权强制法院进行亲子鉴定

当事人一般无权强制法院进行亲子鉴定,虽然可以申请亲子鉴定,但非强制性操作,若一方提出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充分证据,而另一方拒绝或无相反证据,则法院可认定提出一方主张成立,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涉及亲子鉴定时应注意的原则

1. 基本原则:基因遗传规律

孩子的一对基因中一半来自于亲生父亲,一半来自于亲生母亲,但一般情况下母亲都是亲生的,亲子鉴定通常采用三联体鉴定(父母子):先找出孩子和母亲的共同基因(即母亲基因),然后剩下的就是亲生父亲基因了,在父亲基因型中找出有没有亲生父亲基因。

2. 自愿原则

亲子鉴定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的变化,又关系到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

3. 知情同意权

在此过程中,确保所有参与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基本原则,选择有资质的DNA检测机构,不仅能够提供准确的检测结果,还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信息的保护尤为重要,因此在进行亲子鉴定时,务必选择信誉良好、专业可靠的机构,在进行亲子鉴定时,务必关注法律和伦理方面的规定。

4. 保密性原则

确保客户个人信息和检测结果的隐私性;法律效力:出具的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司法诉讼的证据;服务态度:提供专业、周到的客户服务和咨询指导。

5. 限制否认权人

提起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权利人只能是夫或妻,本着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原则应以真实血缘关系为基础,同时兼顾亲子关系的安定性,应将否认权人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急急急急急当一方不同意怎样合法做亲子鉴定

1. 法院依据其他间接证据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一方拒作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其他间接证据推定亲子关系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证据链条,证明双方之间可能存在亲子关系,而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并判决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一方承担非婚生小孩的抚养费。

2.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

如果一方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可以申请亲子鉴定,另一方应当配合,若原告未申请亲子鉴定,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被告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时,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足以支持其诉讼主张,而被告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告的证据时,法院应推定原告的诉讼主张成立。

3. 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当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若夫妻中一方起诉,提出亲子关系确认,并提供必要证据,另一方若无反证又拒绝鉴定,法院可推定起诉方主张成立,法律规定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4. 法院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若夫妻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 亲子鉴定申请表

当事人需要填写亲子鉴定申请表,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原因等。

2. 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参与亲子鉴定的双方(父母及子女)通常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3. 子女的出生证明

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以确认子女的身份和相关信息。

4. 当事人的鉴定样本

通常需要参与亲子鉴定的双方提供血液或唾液样本进行DNA比对分析。

5. 其他能够证明身份以及关系的相关证件

如工作证、户口本等。

关于亲子鉴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1. 具有法律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亲子鉴定结果有效

夫妻双方自愿、合格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辅助证据。

2. 单方委托民间机构所作的亲子鉴定结论无效

若需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可以用于司法用途,也可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3. 父或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4. 确认亲子关系需提供足够证据

若一方对亲子关系提出异议,并提供必要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父或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成年子女在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时,同样有权向法院申请确认亲子关系。

5. 离婚时可以要求做亲子鉴定

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时需要做亲子鉴定,但是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一方要求做亲子鉴定,另一方不同意的话,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求鉴定的一方可以在起诉离婚时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确认亲子关系的法律依据

1. 公证处公证

可以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亲子关系,有证据后可到指定地点带着相关证件开取证明。

2. 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当事人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可以以此来证明当事人和父亲之间,存在父子关系。

3. 村委、居委等部门出具证明

如果当事人出生年代较早,不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去户口原籍地的村委、居委等部门,让对方出具证明,也可以当事人写一份亲子关系证明后,再让户口原籍地的邻居出面佐证。

4. 成年子女提起诉讼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6. 避免程序不当或材料不全

在办理证明时,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避免因程序不当或材料不全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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