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失独家庭再婚补助政策解析,补贴发放与特殊情况详解

失独老人再婚,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在我国的政策体系中,失独家庭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因失去唯一的子女而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和生理压力,关于失独老人再婚后的补助问题,以下是一些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一、再婚后失独金发放情况

1. 再婚后失独金不再发放 :失独补助是针对那些因独生子女死亡而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提供的经济援助,一旦失独家庭中的一方再婚,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失独金将停止发放,这是因为补助的初衷是帮助那些因失去独生子女而陷入困境的家庭,再婚后的家庭情况已有所改变。

2. 特殊情况下的补助 :如果失独家庭在再婚后不生育孩子也不领养孩子,那么他们可以继续享受失独补贴,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只有那些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能再生育或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才有资格申请补贴。

3.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为失独家庭补助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单身失独妈妈再婚后的补助问题

1. 继续享受补助 :单身失独妈妈在再婚后,如果仍然不生育孩子也不领养孩子,可以继续获得失独补贴,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在孩子18岁之前,每年可获得至少60元的补助。

2. 特扶对象补助 :失独家庭扶助金,即中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扶助制度,是国家对于失独家庭老人提供的补偿金,根据《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3. 中西部地区补助 :中西部地区对符合条件的特扶对象,参保给补贴,医疗享救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申请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安排。

三、失独人员再婚一方有孩子的情况

1. 再婚一方有孩子,补助不再发放 :一般情况下,失独基金是支付给失去独生子女之后再也没有生育子女的家庭,如果失独人员再婚一方有孩子,那么他们就不能再享受失独补助了。

2. 特殊情况 :如果离异丧子的失独妈妈再婚后,男方有一女孩儿,那么她是否还可以享受国家补贴呢?根据规定,只要再婚夫妻没有孩子,津贴就可以继续领取,再婚对象的孩子不是他们的孩子,所以他们与她无关。

3. 补助标准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四、再婚后失独金发放问题

1. 不再发放 :再婚后失独金不会发放,失独家庭在离婚后不再享受失独补助,失独补助是针对未再婚的失独家庭提供的一种经济援助。

2. 特殊情况 :如果失独家庭在再婚后不生育孩子也不领养孩子,可以继续享受失独补贴。

3. 补助政策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失独老人再婚后的补助政策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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