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其中之一便是商标初审公告异议,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提出商标初审公告异议,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提出异议申请的方式1.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是提出异议申请的主要途径之一,您需要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上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随后,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由代理机构代为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件。
2. 异议人自行办理
如果您熟悉相关流程,也可以选择自行办理,自行办理又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准备好异议申请书件后,直接前往商标局注册大厅提交。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将异议申请书件邮寄至商标局,确保邮寄单据上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准确无误。
在线提交:部分商标局支持在线提交异议申请,您只需按照网站提示操作即可。
提出异议申请的流程1.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异议申请书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申请书
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
相关证据
2. 提交申请书件
根据您选择的途径,将异议申请书件提交至商标局。
3. 打码并缴纳规费
若您选择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需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并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4. 等待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书件后,将对异议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可就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
5. 获得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若被异议人不服,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异议的类型1. 商标相同或近似
若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异议人可提出异议。
2. 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
若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异议人可提出异议。
3. 商标不具显著性
若初步审定的商标不具显著性,异议人可提出异议。
4. 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若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异议人可提出异议。
商标初审公告异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了解提出异议申请的方式及流程,有助于您更好地应对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争议,在提出异议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异议理由充分、证据确凿。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
关注异议审查结果,必要时可申请复审。
通过合理运用商标异议制度,您将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