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法的问题上,我们必须首先明确劳动法律关系的本质及其法律保障,劳动法律关系,顾名思义,是由法律规定来保障的,在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的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可能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其劳动者的利益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意味着,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一旦用人单位开始使用劳动者,二者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不能依法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强制终止。
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劳动者,法律对于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同样给予了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在判断事实劳动关系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判断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如果未支付报酬,双方关系可能仅为帮工关系。
2、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是否为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或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约束。
3、主体资格: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关系仍然可以被认定。
4、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
5、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6、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7、具体情形: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缺乏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的情况等。
劳动法如何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在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招工招聘记录: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
2、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考勤记录。
3、证言: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4、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5、劳动管理: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
6、工资支付凭证: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职工工资发放证明等。
7、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别
1、法定模式: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法定模式设定的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则在模式上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通常被称为劳务关系。
2、内容设定: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预期设定的,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3、法律保障: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规定保障;而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依法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强制其终止。
4、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包括劳动法律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但其劳动者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关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