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退休工资的新政策详解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对退休工资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以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以下是2017年退休工资的新政策
一、基础养老金的计算
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一基金支付,其月基准以我市上年度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投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础,每年支付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 (参加者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 投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 3 × 1%。
二、退休中人的补发政策
2017年,针对退休中人(即在2014年10月1日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每月能补发450元,全年补发5400元,但这个补发金额会因地区而异,有的地方可能补发200多元,有的地方可能补发400至500元。
三、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组织实施。
四、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对在2015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具体为: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五、退休教师工资调整政策
2017年,针对退休教师的工资调整,遵循了新的政策标准,具体规定如下:退休教师的工资调整,以2016年12月31日前批准退休并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为对象,不包括机关、财政全额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依据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六、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政策
1. 定额调整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都增加65元。
2. 挂钩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
3. 倾斜调整部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0元。
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2017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的1450元增加到2016年的2190元,增幅达51%,4月1日起上海还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会考虑到总体经济的形势、企业的承受能力、职工群众的持续获得感。
八、退休中人补发养老金
2017年退休的中人能补发大约400元的养老金,具体补发金额根据退休中人的工龄和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
九、教师退休新政策
1. 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 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 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十、退休工资调整规定
1. 2017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2. 具体调整方案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及各省陆续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3.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通过以上新政策的实施,我国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更好的保障,这些政策也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的关爱,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