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过失犯罪后,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一种过失犯罪,它指的是在我们能够预见到可能发生的情况下,由于不注意或者疏忽大意导致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那么,对于这种过失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国樽律所主办刑事案件的律师团队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犯过失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们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的后果。如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这种后果,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但轻信能够避免,导致发生了这样的结果,那么就属于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在过失心理的支配下,根据刑法规定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行为。

《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有哪些种类的犯罪属于过失犯罪?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提前预见到这种结果,最终导致了这种心态的发生。

在进行预见时,需要考虑以下方面的前提条件:行为人的智力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发生时的客观环境。

应该预见的内容是按法律规定的有害后果,即构成要件的实际有害后果,而不是任何结果。

过度自信的错误。这也被称为有意识的错误,指的是行为人能够预见他们的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导致发生了这种情况的心理态度。

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同时,已经预料到可能发生的危险结果,但是出于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他相信自己能够避免这些结果的发生。然而,他对自己的主观能力过于高估,对现实客观条件的作用估计不当,或者错误地认为发生这些结果的可能性很小,因此认为他可以避免结果的发生。这是一种过于自信而导致的错误认知。

过度相信能够避免并不希望和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这反映了缺乏谨慎的意愿因素。(不能认为“过度相信能够避免”是缺乏谨慎的意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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