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岩受邀接受CCTV-6《中国电影报道》栏目专访,就人工智能技术滥用引发的造谣乱象及其法律规制等问题发表专业见解。李岩律师结合典型案例与司法实践,系统剖析了AI造谣的法律责任、社会危害及治理路径,为公众厘清技术发展与法律底线的平衡之道。
AI造谣面临三重法律责任:行政、民事与刑事风险并存
在谈及“徐某利用AI编造明星赌博谣言被行政拘留”一案时,李岩律师明确指出,AI技术的滥用已非简单的道德失范,而是触发了多维法律追责体系。
在行政层面上,《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的谣言行为可处以拘留或罚款,徐某被行拘8天即是典型例证;在民事层面上,《民法典》第1024条赋予被侵权人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的权利,而近年来明星名誉权纠纷中AI伪造证据占比已超六成,凸显维权紧迫性;在刑事层面上,若谣言点击量或转发量突破法律临界值(5000次或500次),可能触发诽谤罪或编造虚假信息罪,最高面临七年有期徒刑。
李岩律师特别强调,同一行为若同时损害个人名誉与公共秩序,司法机关可数罪并罚,释放出“技术犯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AI虚假信息呈现“量级攀升+技术迭代”双重趋势,社会危害亟需警惕
针对AI造谣的新趋势,李岩律师援引国家网信办及权威机构数据指出,当前虚假信息已呈现“数量井喷”与“技术迭代”的双重危机。2024年“清朗”行动中查处的AI造谣案件同比增长61%,娱乐八卦与企业商誉类谣言占比超六成,处罚金额更是传统案件的3倍;在技术层面上,深度伪造技术可生成以假乱真的音视频,普通民众几乎无法辨识。
李岩律师指出,央视曾报道的AI生成张伯礼院士带货医美产品视频,正是技术滥用的典型例证。此类谣言不仅误导公众,更衍生出诈骗升级、企业商誉损毁、社会信任危机等多重危害,甚至形成“AI幻象”恶性循环,加剧信息污染。
《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落地:AI治理迈出关键一步
对于近期出台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李岩律师将其喻为“AI治理的里程碑”。他认为,强制标注“AI合成”标识不仅为法律追责提供技术锚点,更倒逼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当公众面对明确标识时,会自然增强防范意识;企业为规避连带处罚风险,也将主动研发反伪造技术。不过李岩律师也坦言,根治AI虚假信息需构建多方协同的治理生态:法律需保持对新型犯罪的震慑力,技术公司应开发更精准的识别工具,而公众媒介素养教育同样不可或缺。“就像防疫需要疫苗、口罩与卫生习惯的配合,AI治理也离不开法律、技术与公众的三重防线。”
在访谈尾声,李岩律师重申国樽律所对科技伦理的坚守:“技术创新不应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借口。当造谣成本远低于社会信任成本时,我们失去的不仅是真相,更是文明社会的根基。”作为全球法律服务领域的佼佼者,国樽律所将持续关注AI技术带来的法律挑战,以专业之力为数字时代护航。在技术与法律的交叉口,在智能时代守护法律的尊严与个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