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套取国家资金和行贿罪中,哪个罪更为严重?
以套取国家资金和行贿罪为例,一般来说,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如果单纯按照数额来比较,诈骗罪的惩罚可能会比行贿罪更重。而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套取国家财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等,明显可以看出从涉案金额和犯罪动机来看,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更加严重。
二、什么是确定行贿罪的标准?
1、追求不正当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知和意见规定,谋取不当利益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谋取私利或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法帮助或方便条件的行为。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求竞争优势的行为,被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2、政府雇员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机关中工作。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都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进行救灾、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收、正当补偿费用管理,代征代缴税款,以及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产,则会被以贪污罪追究刑责。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被视为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样可以构成贪污罪。
3、与行贿罪有关的其他规定有:
在经济往来中,如果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一定金额的财物,或者违反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都会被认定为行贿行为。
如果某人在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因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这不算行贿。而如果某人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也不属于行贿行为。一般来说,如果行贿案件没有达到立案追诉的标准,通常也不会定罪处罚。然而,在行贿人被追诉之前,如果他自动交待了行贿行为,协助破获相关受贿案件,检察机关对其行贿行为进行刑事立案,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行贿人揭发了与其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并且经查证属实,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提供财物,构成犯罪行为。而诈骗罪则重点在于主观意识上的故意,即明知是犯罪行为但故意为之。因此,相对而言,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更加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