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颁布新税收程序法完善税收制度

希腊政府2024年4月19日发布《政府宪报》,通过新的税收程序法——第5104/2024号法律。主要内容如下:(1)行政通知和文书的送达将主要采用电子方式,自发送至纳税人账户或邮箱之日起满10日视为合法送达;(2)若纳税人发生破产、资不抵债、停止经营活动等经营行为或发生逃税、走私、欺诈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税务部门可以停用其纳税人识别号;(3)设定涉税资料报送期限。纳税人应在10日内按税务部门要求报送资料,选择简易记账的纳税人不用再向税务机关报送账簿;(4)纳税评估期限为5年,分为临时纳税评估和自动纳税评估两种形式,纳税人可以在纳税评估通知文书送达后10日内递交逾期或更正后的纳税申报表;(5)适用第89/1967号法律的企业及分支机构(即专门为母公司或其关联实体提供支持服务的企业)可不填报集团内部关联交易转让定价文档;(6)税务稽查结案期限最长为一年,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且仅可延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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