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认罪一审、翻供二审的情况?
需要检查是否存在新的证据材料。如果一审认罪是因为刑诉逼供,那么由于程序违法,将会撤销一审判决并重新审理;如果不是,就要看新的证据是否有利于被告方,结果可能是:
1、撤销初审的判决,进行二审直接改变判决;
2、撤销初审,重新送上审议;
3、保持一审判决。
二、犯罪嫌疑人拒绝认罪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表现出来:
1、自被捕以来,被告始终坚决否认犯罪,特别是在毒品案件中这种现象更加突出。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毒品案件特殊的性质,定罪和量刑主要依赖于毒品交易的上下家的一致口供,缺乏相应的物证证据。被告怀有侥幸心理,不愿如实供述并试图逃避刑罚的制裁。
2、在被抓捕后,被告人最初坦白认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改变了供述,不再承认犯罪。一些被告人在被捕后,面对司法机构的巨大压力,承认了犯罪,但他们内心中不愿接受处罚,抵制改变。在最初的混乱之后,他们重新建立了心理防线,对法律抗拒。
3、在一起犯罪中,各被告人经常互相推诿作案分工的详细细节,都不愿意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在抢劫、抢夺案件的审判中经常发生。实施抢劫、抢夺案件的被告人通常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而且他们多是同乡或者朋友之间结伙犯罪。在案发后,各个被告人都试图将责任推给别人,以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
4、由于公安机关在证据处理上存在较多缺陷,被告人在公安和检察机关阶段均主动认罪,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受到辩护律师的引导后,被告人反悔拒绝认罪,并在强奸案件中明确表示认为自己实施的是通奸行为。这可能是由于被害人多次陈述与被告人陈述存在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