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法中,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或一方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受影响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指出,受胁迫结婚的当事人或被非法限制自由的当事人,可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若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而未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同样有权请求撤销婚姻。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婚姻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可撤销的婚姻是什么
1、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可撤销的婚姻,它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网友咨询:哪些情况属于可撤销婚姻?律师解: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可撤销婚姻目前只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另一种是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4、可撤销的婚姻是什么,无效婚姻都有哪些?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张春利律师解: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哪些情况属于可撤销婚姻
1、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指的是当事人因为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受到胁迫的一方、或者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民政局或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请求。
2、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属于婚姻情况中的一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这种婚姻情况中,夫妻中的一方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
3、【法律分析】:可撤销婚姻包括以下两种情形:因胁迫结婚的。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概念是什么
1、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在结婚时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一基本条件的婚姻。这与无效婚姻有所区别,无效婚姻是指登记结婚时欠缺实质条件,通常是因为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自动有效。
2、可撤销的婚姻是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成立婚姻时有欠缺要件,法律赋予当事人撤销请求权,通过行使该权利,使婚姻关系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属于婚姻情况中的一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这种婚姻情况中,夫妻中的一方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
可撤销婚姻是什么意思
1、可撤销婚姻是指由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受到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事由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婚姻法的首要原则。结婚自由要求双方当事人具有结婚的合意,意思表示一致。结婚是人生中的重大决策,应当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和尊重。
2、法律分析: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3、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基于不当的意思表示或违背意愿而形成的婚姻关系,或婚约在成立时存在缺失条件。法律赋予相关方撤销婚姻的权利,通过行使这一权利,可以使得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如果一方受到胁迫而结婚,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4、可撤销婚姻是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结婚要件欠缺而成立的婚姻。法律赋予当事人撤销权,行使此权利后婚姻无效。若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胁迫指非法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或因受损害而结婚。
可撤销的婚姻是什么无效婚姻都有哪些
1、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在结婚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受胁迫或处于不自由的状态,违背了完全自愿的原则,从而导致婚姻关系的不平等。此类婚姻在法律上属于相对无效,即在特定时间内,受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以恢复其个人自由和权益。撤销请求的时效为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法律分析: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3、婚姻无效情形主要有三种:重婚,即与他人已经结为夫妻关系而与另一人结婚。未达法定婚龄,即双方年龄未达到法律规定结婚年龄。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例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4、法律分析: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我国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两种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5、婚姻无效情形包括: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特别地,《民法典》规定了因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可撤销。同时,若一方在结婚前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此婚姻也属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6、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