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复核评估用找律师吗
1、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的纪子垚律师解释:若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明确指出评估报告中的问题,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的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2、针对评估公司评估结果不合理的情况,江苏港人律师事务所的姚建成律师建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若原告对复核评估结果仍有异议,可再次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复核评估的程序与原评估程序相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复核结果,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专家鉴定。
原告对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1、法院要求原告对财产进行价值评估,旨在为原告胜诉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以便更好地进行判决,若原告拒绝申请评估,导致案件无法判决,法院可能会根据案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是,评估财产的费用由评估机构收取,而非法院。
2、如果原告在诉前单方委托评估,并在诉讼期间对报告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评估,新的报告与原报告有显著差异时,可以推翻原报告,否则,若在诉讼期间通过法院或双方同意评估而获得报告,应从评估单位的资质、评估计价方式、结论的科学性和独立性等方面寻找问题,并要求评估单位进行澄清。
3、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若鉴定人拒不出庭,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经法庭许可,当事人还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4、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逾期未作出裁定,或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5、若原告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首先申请复核评估,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专家鉴定。
6、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直接否定评估结果,而应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复核和鉴定。
评估公司评估的不合理如何办怎么规定的
1、法律分析:若评估结果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并申请更换评估公司,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五十九条,要求举报线索由专人管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2、如果评估公司存在错误,可以先向当地评估师协会反映问题,若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可以向中国评估师协会反映,若仍未解决,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一开始就提起诉讼,法院可能不会受理。
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4、法律分析: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若对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都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在委托估价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5、法律分析:被执行人对评估机构的价值评估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被征收人不认可房屋评估结果怎么处理
1、若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不认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并征求公众意见。
2、若被征收人和征收部门对评估公司无法达成一致,可由征收部门委托公正机构通过摇号产生评估公司,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专家组鉴定,重新委托评估机构没有政策依据,但在实施房屋征收过程中,若评估机构产生程序不合法,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解决争议。
3、爱土拆迁律师团注意到,相关评估管理规定对非居住房屋的补偿项进行了调整,明确了评估结果不满意时的解决办法,并对故意抬高或压低评估价格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4、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中的问题,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5、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调查、测量的人员必须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被拆迁人可以要求评估人员出示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对于没有评估资质的人员,被拆迁人有权拒绝评估,在房屋拆迁活动中,房屋价值的评估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