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中的公众知识分子数量
1、至今,勤奋学习的人大多拥有了一份理想的工作,他们中许多人成为了医生、律师、高级工程师、企业高层等职业领域的佼佼者,一部分精英加入了华为、中兴等知名企业,另一部分在医院担任重要职务,他们言行严谨,自然流露出一种精英气质;而那些成绩平平但勤奋踏实的,则在机械、矿业、事业单位等行业中稳定发展,收入颇丰。
2、公知群体的现实境遇 所谓的公知,大部分是生活中的失意者,观察这一群体,我们可以发现:工程师职称者寥寥无几,技术领域的佼佼者更是稀缺,甚至那些文科出身的优秀人才也不多见,大多数公知,都是曾经辉煌一时的前记者、找不到案源的落魄律师,他们的生活状态常常是朝不保夕。
3、推定与司法认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之外的辅助手段,司法认知指的是对众所周知的事实、无可争议的事实或法律、法规等直接确认,无需控辩双方提供证据,而推定则是基于经验法则和逻辑推断,从一个已知事实推导出另一个事实的存在,推定与基础事实之间通常存在一定的因果联系,基础事实为因,推定事实为果。
刑事诉讼中的推定与推断辨析
1、在刑事诉讼中,无罪推定原则是一项基本准则,意味着被告人在未经法庭判决有罪之前,享有无罪的权利,并应受到合法程序的保障,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对人权和公正司法的尊重,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旨在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司法误判。
2、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确认了这一原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进步。
3、有罪推论则是一种相反的逻辑,即先假定一个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然后寻找相关的法律和事实依据来支持这一判断,通过类推的方式追求其刑事责任,简而言之,一旦有人被怀疑犯罪,除非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将被视为有罪。
4、在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被推定为有罪,我国实行的是无罪推定原则,意味着在对被告人提出指控时,必须拥有充分、确凿且有效的证据,如果在审判过程中无法证明其有罪,那么被告将被推定为无罪,在刑事诉讼中,不能随意推定有罪。
人生的选择与责任
1、人生并非没有选择,而是我们缺乏面对选择后果的勇气。
2、如果人生没有选择,那么我们都会像木偶一样生活,没有梦想,没有激情,整个人生就像一潭死水,这样的世界,让人无法想象会有多么糟糕。
3、在目前的人生经历中,大约有20%的事情是我们无法选择的,如家庭背景、身体状况等,这些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了。
4、在一档访谈节目中,曾听到这样的话:“人生没有选择,你走的路都是你注定要走的。”
5、人生的选择虽然众多,但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感到无法选择,一切选择都源于内心,无论选择哪条路,都是最正确的选择,因为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不要假设如果怎样,就会怎样,也不要羡慕别人的生活,因为每个人的选择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艰辛。
“失信不立”的含义解析
1、“失信不立”意味着一个人或组织一旦失去信用,将难以在社会中立足,失去信用的人会失去他人的信任和支持,在社交、商业等领域,信用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失信,可能会遭受各种负面影响,如难以获得合作伙伴的信任、难以获得贷款、损害个人声誉等。
2、“失信不立”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为shī xìn bù lì,意指不守信用的人无法在社会立足,无法获得他人的认可,诚信是一种道德品质,是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涵盖了日常生活中的诚实和正式交流中的信用,它泛指待人真诚、老实、守信用,一诺千金等品质。
3、为了不违背对工厂的承诺,“我”不得不去借高利贷。“失信不立”的近义词有“言而无信”,意为说话不算数,不讲信用,在句子中通常作为谓语或定语,用来修饰主语或宾语。
4、“失信不立”这个成语出自《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意指不守信用的人无法在社会立足,无法获得他人的认可。
5、“失信不立”的含义是不守信用的人无法在社会站稳脚跟,深层含义是指这样的人难以获得他人的认可和信任,这个成语出自《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君命无贰,失信不立。”直译为:国君的命令应当无条件遵守,失去信用的人无法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