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钱未开具收据是否合法
1、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律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如实入账,未开具正式发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2、法律分析表明,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律师费,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如果未能出具,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影响您在纠纷中合法权益的保障,您有权要求开具发票,若遭到拒绝,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3、即便手写收据也不能免除律师费的支付义务,但当事人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发票,若拒不开具,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或司法局投诉其违法行为,以维护自身权益。
支付律师费未获得任何收据是否合法
1、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律师有义务提供正规发票,包括代理费和差旅费等,若律师拒绝提供,可能涉嫌私接案件或偷税,您可以向该律师事务所投诉,或直接向律协或司法局提出投诉。
2、律师收费必须通过律师事务所账户,并开具正式发票。《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承办业务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应依法纳税,若存在违规收费,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投诉。
3、未开具合同和收据的情况下,您的利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建议与律师协商,若律师执意不提供正式发票,可以向律协投诉,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但必须合法合规。
律师代写诉状未开具发票是否合法
1、律师代写诉状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并不完全确定,在起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情况下,一般需要提供律师费发票作为实际发生的证明,但最新的裁判观点可能不再严格要求提供发票,而是通过委托代理合同来证明律师费的数额。
2、在民事纠纷案件中,律师代写的诉状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书写或委托律师代写诉状,若缺乏法律知识,建议委托律师撰写,以确保诉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律师代写起诉状是合法的,且在一般律师事务所中,会根据事务所规定收取相应费用,选择正规渠道和服务,可以确保诉状的准确性和效率。
支付律师费后仅获得手写收据,能否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费用
1、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费后,应出具正式发票,若仅提供手写收据,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具正式发票,若拒不开具,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或约定的违约金来主张赔偿。
2、律师费的支付通常需要正规发票作为凭证,手写收据并不符合规范,如果律师未能提供正式发票,当事人有权要求退款,若律师工作已经开展,一般不会退还费用,但若未开展工作,应全额退还。
3、若律师未开具正式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与律师协商退款,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与律师事务所交涉,或考虑报案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