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当下是否可以查阅死者病历
1、作为代理人,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依法有权查阅死者的病历资料,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也会依职权调查查阅病历,在现实生活中,医疗机构有时会出于各种原因篡改或销毁病历,使得维权工作变得异常艰难。
2、律师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可以查阅对方的病历,但必须通过正规手续,如凭公安局或派出所的证明,向医院医务处申请调取病历,一旦医务处审核通过,律师便可以凭借医务处开具的通知单,直接向科室主任申请调取病历。
3、病历是医疗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医学文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制作,医疗机构有义务向患者公开其病历,若医疗机构不履行此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害的还需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隐私信息的病历,未经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查询。
律师在未获委托书的情况下能否调阅患者病历
1、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在接到办案单位的委托后,应当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于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在进行法医伤情鉴定时,鉴定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据详实可靠的资料,调阅原始病历,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
2、通常情况下,如果患者家属持有患者的授权委托书,可以调取病历,如果不是家属,则需由律师根据案件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调取。
3、法医鉴定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的委托后,应当受理,并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有权拒绝,鉴定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详实可靠地调阅原始病历,做出公正的鉴定结论,鉴定结果应包括结论、检查结果、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当事人对鉴定内容有疑问时,法医鉴定人应提供解释。
律师能否查阅病人住院时的病历以了解病情经过,即使患者已出院
1、律师可以与患者或其家属协商,并取得医院的检查证明,若患者病情未愈,需等待;若已愈,患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此过程中,若涉及保险理赔,律师可协助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垫付过多医药费可能导致纠纷。
2、医院通常不希望患者在病床上离世,因此可能会建议家属尽早将患者接回家中休养,但不会直接明说。
3、根据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机构有义务向患者公开其病历,若医疗机构不履行此义务,根据合同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尊重患者隐私也是医疗法上的法定义务。
律师或法院是否可以查阅病人的病史
1、个人信息遭受不法利用或诈骗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权力救济维护权益,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司法机关将依照民法典规定,保护当事人的相关民事权利。
2、律师在特定情况下,如办案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持案件受理通知书查询被告信息等,但需提供律所介绍信等真实材料,并进行查询登记备份。
3、律师调取病例仅限于诉讼或相关事宜,且不得擅自传播他人隐私,否则将构成侵权,一般而言,调取病例需要医院同意,但也可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或直接调查取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时,需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
5、若委托人或其他人正在准备或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健康的犯罪,律师可如实上报,无需保密,法院会审查当事人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决定是否职权调查取证。
6、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时,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嫌疑人律师能否查阅对方病历
1、律师在了解案情后,与当事人或家属取得联系,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律师执业证、授权书、病人身份证明等,并与病人或家属签订保密协议,律师还需与医院协商查阅病历的具体流程和费用,并支付相应费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查阅、复印本案有关材料,但不可擅自复印涉及隐私的病历。
3、若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律师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但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医院病历、收费单等,并对伤势进行拍照保存。
4、律师调取相关病例仅限于诉讼或相关事宜,且不得擅自传播他人隐私,否则将构成侵权,即使医院不同意,律师也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或直接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