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探讨律师是否能够获得案件量刑意见书,司法透明度的深度剖析

量刑意见书是否应提供给律师

1、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有权获得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时,应当将案件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前,也需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

2、所谓的刑事法律意见书并非一个固定的法律文书种类,其发送对象并不固定,它通常是根据案件情况,提出辩护方的法律观点,这种意见书可能发送给法院,例如申诉时的法律意见书,也可能发送给对方当事人或检察院,类似于辩护状或辩护词。

3、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法律意见书必须及时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自行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4、律师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书面文件,其中包含向咨询者提供的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虽然法律意见书对当事人的决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它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是否有用

1、确实,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向检察院提交的文书之一,通过法律意见书,律师可以表达对案情的看法,强调从轻处罚的情节和理由,甚至提出嫌疑人值得原谅的依据,法律意见书应当针对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旨在影响检察机关的起诉决定。

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认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律师在这一阶段的具体工作包括: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积极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并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律师应认真查阅、复制卷宗材料中的诉讼和鉴定文书。

3、律师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同样重要,在某些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能作出错误的不批准逮捕或批准逮捕的决定,律师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甚至推翻原有的决定。

4、法律意见书是专业法律人士就特定问题发表的法律观点,主要起到提示、说理、释法的作用,属于学理解释范畴。

5、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法律意见书应及时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行使辩护权。

6、检察建议书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是一种法律意见书,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是否采纳取决于相关机关的判断,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之一,但关于其法律依据仍存在争议。

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能否提供给律师

1、律师有权查阅起诉意见书,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律师通常在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后,才能方便地查阅起诉意见书和公安机关的侦查案卷。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应注意不得透露与案件无关的信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需要具备以下材料: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两名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将案件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将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

律师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效力

1、虽然法律意见书可能会为法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它并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律师函作为法律意见书的一种,由律师或法律机构代表客户发出,具有正式性、专业性和法律约束力,律仲法务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者,其发出的律师函自然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意见书主要起到提示、说理、释法的作用,属于学理解释范畴,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不会产生实质性的法律效力,而是律师对聘请人或咨询者的有关重大法律事务所提出的具有法律依据的建议性法律文件。

4、律师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案件提出的书面意见,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法律文种,在写作模式上,通常包括标题、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正文等内容。

5、律师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书面文件,包含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尽管它对当事人的决策有影响,但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刑事法律意见书是写给谁的?是给检察院、法院还是公安机关?

1、在撰写刑事法律意见书时,需要明确指出当事人的具体信息以及法律意见书的核心内容,如果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后,需要补充侦查的,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则不能退回公安机关。

2、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通常由首部、正文、附件和落款五部分组成,首部需包含法律意见书的标题和呈送机关名称,不予起诉的意见书一般会递交给公安机关,正文部分需向公安机关明确不予起诉的法律依据。

3、刑事法律意见书并无固定的发送对象,它根据案情提出辩护方的法律观点,可以发送给法院,如申诉的法律意见书,也可以发送给对方当事人或检察院,类似于辩护状或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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