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异地法院查封本地房产,申请异议必知,是否必须律师亲自出马?

异地查封需要律师参与吗?

1、确实可以,在涉及异地查封房产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指定评估机构,或者诉讼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若房产位于异地,您可以选择委托异地法院寻找当地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同时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相关诉讼事务。

2、根据法律规定,确有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

3、以上信息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外地公安部门冻结银行卡会自动解封吗?

1、银行卡冻结通常会在一定条件下自动解封,这主要取决于冻结的原因以及持卡人是否能够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持卡人需要了解银行卡被冻结的具体原因,通常情况下,外地公安部门冻结银行卡是因为涉及经济犯罪案件调查,如洗钱、诈骗等。

2、异地公安部门冻结银行卡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到期后若无新的法定事由,如确实构成刑事犯罪,否则将自动解封,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两年。

3、如果冻结期限到期且未办理续冻手续,视为自动解除冻结,解冻流程通常包括:持卡人在银行工作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银行卡到银行网点;填写银行卡解冻申请表;柜台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确认冻结原因;确认冻结原因是否已处理完毕;持卡人解决冻结原因后,即可解除冻结。

被查封的房产在异地,可以委托异地法院找异地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吗?

1、可以委托本地法院执行查封,如果被执行人在本地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在其他地区有财产,执行法院可以将案件委托给异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若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在执行法院所在地,执行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2、当事人对房产评估有异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无需举行听证会。

3、委托异地法院协助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送达法律文书等事项时,受托法院虽不作为委托执行案件立案办理,但应当积极协助。

4、如果直接到当地执行,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当地法院协助执行,当地法院应按照要求提供协助。

5、执行过程中,可以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委托评估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保留价,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成交后,法院将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只要外地法院是执行法院,且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外地法院就有权执行,外地法院可以选择委托当地法院拍卖,也可以自行拍卖,具体选择权在执行法院。

本地法院到外地法院查封需要通知外地法院吗?

1、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赴异地执行案件时,无需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执行法院应当持有其所在辖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函件,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非处分性执行措施时除外。

2、若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法院可以查封其房产,包括异地的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3、通常情况下,查封法院负责解冻,但查封有期限,到期前法院可以续封,续封次数不受限制,若法院到期前未续封,超过期限后查封状态将解除。

4、具体情况需区分处理,若法院是基于有管辖权法院的委托进行查封、冻结,则属合法行为,若既无管辖权,也未受有管辖权法院委托,则属不当行为,持卡人可以查阅决定书,并向法院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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