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能否接手离婚案件
1、虽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离婚后及继承后的财产分割案件不属于禁止范围,律师仍可采取风险代理模式,但风险代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律师与当事人产生利益冲突,减少道德风险,律师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可能会忽略当事人的实际困境和客观条件,不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或忽视其基本生存权益。
2、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离婚诉讼必须聘请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只要原告具备起诉资格,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法院具备管辖权,法院就会立案,是否聘请律师,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离婚打官司并非一定要请律师。
3、数据显示,民事律师的数量远超刑事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民事案件的数量远多于刑事案件,律师的职业方向各有侧重,有的律师擅长民事案件,有的则专注于刑事案件,总体而言,大部分律师主要处理民事案件。
哪些案件不适合风险代理
1、禁止风险代理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等案件,以及涉及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赡养费等权益的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离婚后及继承后的财产分割案件则不受此限制,仍可采用风险代理模式。
2、律师是否接受风险代理需考虑多方面因素:部分案件类型如刑事案件和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法律规定不允许风险代理;需要评估案件败诉的可能性,可能性大的案件通常不会被接受;风险代理的收费通常高于正常收费,风险代理在商事纠纷中更为常见,而在其他类型的纠纷中较少使用。
3、风险代理通常指打赢官司后支付律师代理费,这种代理方式是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约定,委托人无需预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按债权比例支付代理人作为报酬。
4、以下案件不适合风险代理: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也不适合风险代理。
5、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可以采用风险代理,律师事务所应与当事人签订风险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数额,而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则不适合风险代理。
离婚诉讼是否必须聘请律师
1、如果仅涉及程序性事务,无需聘请律师,一些离婚案件仅需走过场,当事人只需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并记录必要信息,无需聘请律师,某些涉外案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需法院程序,此时当事人可自行处理相关公证认证程序。
2、法律并未规定离婚诉讼必须聘请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起诉条件,只要原告具备起诉资格,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就会立案,是否聘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3、离婚并非必须聘请律师,夫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起诉至法院,若选择起诉,可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中心或通过司法局及律师协会网站寻找律师,起诉离婚时,当事人可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国内刑事律师与民事律师的数量对比
1、刑事律师与民事律师存在诸多区别:产生根据、诉讼地位、诉讼任务、适用范围、权利内容、权限范围、活动名义等方面均有所不同,两者的工作内容和实际权力差异显著,重要性及影响性也有明显区别。
2、民事律师的数量远多于刑事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民事案件的数量远超刑事案件,律师的职业方向各不相同,有的专注于民事案件,有的则偏重刑事案件,但总体上,大多数律师主要处理民事案件。
3、民事律师通常为传统领域提供法律服务,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学历要求不低于本科,从性别角度来看,女性可能更适合担任民事律师,因为民事纠纷较为繁琐,女性天生细心且沉稳,更适合此类工作。
4、最赚钱的律师往往是刑事司法方向的,但在我国,尽管刑事案件利润丰厚,律师往往不愿意接手这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