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孙鑫鑫受邀做客CCTV-6:AI生成声音滥用下,如何维护声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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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AI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其中AI生成声音在影视作品、广告配音等领域的应用尤为引人注目。然而,这种创新技术的应用也伴随着潜在的法律风险,特别是涉及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问题。近日,国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鑫鑫律师做客CCTV-6电影频道,就AI生成声音在影视作品中的应用及其可能涉及的侵权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醒广大使用者在应用AI配音时需谨慎。

孙鑫鑫律师具有十四年知识产权与民商事法律实践经验,荣登《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人才库名单(2023)》,专注于“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领域;2024年,他又当选为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代表案例涵盖了从国有银行到跨国巨头,如谷歌、沃尔沃、宝洁、甲骨文等国际知名企业,成功代理了多起复杂且影响深远的法律案件,不仅为客户赢得了显著的经济利益,更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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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孙鑫鑫律师指出,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声音权,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这一规定为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当前AI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自然人的声音权益同样可以及于AI声音。这意味着,任何未经自然人授权而擅自使用其声音生成AI产品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

在探讨AI生成声音侵权问题时,孙鑫鑫律师强调了三点关键内容:

首先,自然人的声音权益受法律保护,具有与肖像权相似的独占性和排他性。这意味着,任何未经权利人授权而使用其声音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无论该行为是出于商业目的还是非商业目的。

其次,将声音转化成AI产品需要取得自然人的明确授权。在使用AI技术生成声音时,必须确保已经获得了原始声音人的合法授权,否则将可能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要求体现了对自然人声音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最后,声音不仅体现自然人的精神利益,还具有财产价值。因此,即使在使用已经获得之前录音制品权利人授权的声音时,如果要使用该原始声音的AI版本,仍然需要同时获得原始声音人的授权。这一点在涉及AI配音等应用场景时尤为重要。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孙鑫鑫律师进一步强调了AI生成声音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他提到,以往的案件多数关注于人工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如何确定权利人以及在知识产权法律领域下进行保护等问题。而近来的判决则开始探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与人格权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在大的民法框架下进行保护。这些判决的做出,无疑为当下热门的AIGC细分领域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指引。

针对如何维护声音权益的问题,孙鑫鑫律师建议广大使用者在应用AI配音等技术时需谨慎行事。一方面,要确保已经获得了原始声音人的合法授权;另一方面,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侵犯他人的声音权益。同时,他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AI技术的监管和规范,以保障自然人声音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国樽律所深耕文娱领域多年,致力于为包括艺人经纪公司、影视及音乐制作公司、版权公司、广告公司和出版公司在内的多元化客户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们成功处理过多个重要的侵权案例,如某小程序侵害动画《斗罗大陆》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这是首个测试小程序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件,以及全国首例SVG代码植入侵权信息案等等,这些案件不仅展现了我们的专业能力,更彰显了我们在行业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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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AI技术在影视作品、广告配音等领域的迅猛发展,国樽律所认识到其广阔的应用前景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些技术的发展动态,以确保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而专业的法律支持,助力他们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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