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江丹Ethel

国樽律师事务所-律师

教育背景:温州理工学院 法学学士

专业领域:婚姻家事 民商诉讼与仲裁

工作语言:中文、英语

  • 北京
  • 邮箱:guozun@guozunlaw.com
  • 010-65915691

个人介绍

翟江丹律师毕业于温州理工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北京国樽(嘉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执业期间专注于民商事诉讼领域,熟练掌握立案材料准备、财产保全、开庭应诉及申请执行全流程实务操作,尤其擅长人民法院立案程序,曾在法院立案庭导诉台协助整理立案材料并接待当事人咨询,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与专业的立案流程把控能力。其扎实的法学功底与细致的实务操作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工作经历

北京国樽(嘉兴)律师事务所 律师

代表案例

(一)罗某诉曹某离婚纠纷案 本案系一起特殊离婚纠纷,原告罗某(女)与被告曹某(男)结婚十余年无性生活,女方通过试管生育子女并承担主要家庭责任,后因教育理念冲突感情破裂。首次起诉离婚未获支持后,律师在二次诉讼中通过多次调解及精准适用《民法典》第1079条“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最终促成调解离婚,为委托人争取到婚生女抚养权、房产及车辆所有权,实现身份关系与财产权益的双重突破。 (二)牟某与赵某、陈某赠与合同纠纷 原告牟某(原配)主张丈夫赵某在婚内出轨陈某并擅自赠与夫妻共同财产,律师通过庭审笔录固定男方自认出轨事实及财产流转证据,本案证据体系为后续离婚诉讼奠定基础,最终助力委托人成功离婚。 (三)郝某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李某要求被告郝某(理财机构员工)返还委托理财款300余万元并承担担保责任。律师通过梳理多次风险告知记录及产品期限证明,主张被告无主观恶意且已尽适当性义务,法院最终采纳非恶意违约观点,将责任金额降至32万元(仅为原诉请10.7%),有效避免委托人陷入债务危机。 (四)何某、汪某清算责任纠纷 债权人赵某诉请已注销公司股东及清算组成员承担51万元债务。律师挖掘关键证据《XXX协议书》,证明债权展期合意及清算程序合法性,援引《公司法解释二》第11条、《民法典》第502条、《民法典》第509条彻底推翻原告诉求,实现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原告承担的完胜结果。 (五)朱某合伙合同纠纷 针对原告朱某要求解除合伙协议并返还6万元出资的诉请,律师依据《民法典》第967条主张未经清算不得主张返还,推动调解达成“2.5万元份额转让”方案,较原诉请减少58.3%损失,高效化解合伙僵局。
搜索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