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哈萨克斯坦作为中亚市场的重要布局地,但由于当地税务体系与国内存在显著差异,加之企业出海前往往缺乏充分的合规规划,税务纠纷成为经营中高频爆发的问题。可能是突然收到税务机关的审计通知,可能因转让定价问题被质疑,也可能因交易记录不规范面临罚款 —— 当税务纠纷找上门时,如何快速找准应对路径、降低损失,成为中国企业的核心诉求。
一、哈萨克斯坦税务纠纷常见触发点(企业需警惕的 “雷区”)
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遭遇税务纠纷,多由以下情形触发,提前了解可帮助企业快速定位问题根源:
1.税负异常与缴费延迟:企业税负率显著低于行业水平,或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是税务机关启动调查的首要信号;
2.交易与申报违规:涉及虚构交易、与不可靠企业 / 受限发票企业结算、关联方交易转让定价不合规,或申报收入与扣除费用与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差异过大;
3.审计数据不符:税务机关通过桌面审计发现,企业申报信息与银行流水、政府部门数据、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存在矛盾;
4.长期亏损与特殊行业属性:连续 10 年申报亏损且规模不合理,或从事现金交易密集、税务合规风险高的行业(如酒精、烟草、燃料等 excise tax 相关领域);
5.发票与凭证问题:开具虚构发票、会计凭证缺失或不完整,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
二、税务纠纷处理核心流程:从异议到司法救济的全路径
哈萨克斯坦税务纠纷处理遵循 “行政申诉优先,司法兜底” 的原则,企业需严格遵守时限要求,按步骤推进:
1. 初步应对:收到调查通知后的关键动作
税务机关启动调查前,会提前 30 天向企业发出通知,明确审计范围、期限及需提交的材料。此时企业需:
立即整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凭证、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确保数据完整可追溯;
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 clarify 业务模式与交易背景,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加剧误解;
全程记录沟通内容(包括会议纪要、书面回复等),为后续维权保留证据。
2. 异议提交:针对初步审计报告的抗辩
税务调查过程中,税务机关会出具初步审计报告,企业需在收到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需明确指出审计报告中的事实错误、法律适用偏差(如 tax code 条款解读不当)或计算错误;
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交易真实性证明、行业标准文件等),增强抗辩说服力;
若税务机关驳回异议,会将案件移交财政部上诉委员会(预司法救济程序)。
3. 行政上诉:财政部上诉委员会复审
企业对初步处理结果不满,需在收到税务机关最终通知后 3 个月内,向财政部上诉委员会提交申诉:
申诉材料需包含企业基本信息、争议事项、事实依据、法律条款引用及诉求(如撤销处罚、调整税基);
上诉委员会将通过公开投票作出决定,企业需配合提供补充材料,参与听证程序。
4. 司法救济:行政法院的三级审理
若对上诉委员会决定仍有异议,企业可启动司法程序,遵循 “一审 - 上诉 - 再审” 的三级法院体系:
一审:收到上诉委员会决定后 30 天内,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需提交诉状、证据清单、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费缴纳证明;
上诉:对一审判决不服,需在判决生效后 2 个月内向上诉法院上诉;
再审:对上诉判决仍有异议,可在 1 个月内(2025 年 7 月 1 日后延长至 6 个月)向最高法院(或专门的再审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三、企业应对关键注意事项:避免踩坑,守住合法权益
1. 明确权利与义务,拒绝 “盲目配合”
义务:企业不得拒绝提供与税务相关的商业信息,但需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需按要求参加审计会议,提供书面 / 口头解释;
权利:商业信息受税务保密保护,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对审计流程中的程序违规(如未提前通知、超范围审计)可提出抗辩;有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 6 个月)或分期缴纳(最长 3 年,需提供不动产抵押或银行担保)。
2. 规避非合规风险,避免损失扩大
切勿拒绝配合审计:若企业拒绝提供信息或阻碍税务机关进入经营场所,将面临罚款(首次 45 个月度计算指标,约 17.7 万坚戈;二次 60 个月度计算指标,约 23.6 万坚戈),税务机关还将通过银行流水、第三方数据等间接方法核定税基,可能导致税负极高;
重视时限要求:所有异议、申诉、诉讼均有严格时限,超期将丧失救济权利,建议专人负责跟踪时间节点;
证据需合规:提交的书面证据、电子文档、证人证言需符合哈萨克斯坦程序法要求,避免因形式瑕疵被法院驳回。
3. 特殊情形的灵活处理
若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如破产、资金链断裂),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款,需提供充分的财务证明材料;
若纠纷涉及国际交易(如跨境关联方交易),可同步启动国际纠纷解决机制(见下文),避免双重征税或重复处罚。
四、国际税务纠纷特殊解决路径:跨境交易的额外保障
对于涉及跨境业务的中国企业,若税务纠纷与双重税收协定相关,可借助以下国际机制维权:
1.相互协商程序(MAP):哈萨克斯坦与多个国家签订双重税收协定,均包含 MAP 条款。企业若因协定适用不当遭遇双重征税,可向中哈双方税务主管部门提交 MAP 申请,由双方协商解决;
2.预先定价安排(APA):企业可与哈萨克斯坦税务机关签订 APA,明确未来跨境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方法,提前规避转让定价相关纠纷;
3.国际仲裁:若纠纷无法通过 MAP 解决,且双方税收协定包含仲裁条款,可提交仲裁。哈萨克斯坦承认并执行《纽约公约》《华盛顿公约》下的仲裁裁决。
五、事后补救关键建议:降低损失,防范再发
1.快速响应,主动沟通:税务纠纷处理的核心是 “早介入、早沟通”,避免拖延导致利息、罚款累积(逾期纳税利息按 1.25 倍央行基准利率计算,2024 年约 18.44%/ 年);
2.保留完整证据链:无论是否面临纠纷,企业需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交易合同、税务申报资料等,至少留存至法定追溯期(一般 3 年,大企业、资源类企业 5 年);
3.证明经营善意: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企业合规经营的证据(如定期内部审计报告、税务培训记录等),有助于获得更有利的判决;
4.借力专业支持:哈萨克斯坦税务法律体系复杂,建议聘请熟悉中哈双语、兼具跨境税务经验的专业人士,协助处理异议提交、诉讼代理等事务,避免因法律差异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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