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法庭上,律师头上那顶醒目的白色卷发有个专业名称——"法庭假发"。这种特殊头饰的正式英文名称为"Barrister"sWig",属于英国普通法体系下的传统司法服饰。香港作为前英国殖民地,至今保留着这一独特的法律传统,成为普通法地区最具辨识度的职业象征之一。
法庭假发的历史可追溯至17世纪欧洲贵族社会,当时佩戴假发是上流阶层的身份标志。18世纪英国司法系统正式将其纳入法官和律师的着装规范,香港在1841年开埠后沿袭了这一传统。虽然1997年回归后香港司法系统进行过服饰改革,但出庭律师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仍保持佩戴假发的惯例。
香港律师的假发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出庭律师(Barrister)使用的"全顶假发"(FullBottomedWig)和事务律师(Solicitor)使用的"短假发"(ShortWig)。全顶假发体积较大,带有明显的卷曲造型,通常用于正式庭审;短假发则较为简洁,多用于非正式法律场合。这些假发均采用马鬃毛手工制作,每顶价格可达数千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司法机构对假发的使用有严格规定。根据《高等法院规则》,区域法院及以下层级的诉讼已取消佩戴要求,但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审理刑事案件时,主控官和辩护律师仍需佩戴假发。这种规定既维护了司法礼仪的庄严性,也体现了普通法传统的延续。
近年来关于是否废除法庭假发的讨论时有出现。支持保留者认为这能增强司法权威和法律职业的神圣感;反对者则指出这种殖民遗迹与现代社会脱节。不过截至目前,香港法律界主流意见仍倾向于保留这一特色传统,"Barrister"sWig"作为香港法治文化的独特符号,短期内不会退出历史舞台。
对于普通市民而言,法庭假发不仅是香港律师的职业标志,更成为影视作品中法律精英的经典形象。从实用角度看,这些精心制作的假发能模糊律师的个人特征,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下次在香港法庭见到律师头顶那团白色卷发时,您就知道这不仅是装饰品,更是承载着数百年法律文化的特殊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