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第一次离不了婚第二次如何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很多当事人都会陷入迷茫。其实民法典早有明确规定,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次诉讼规则",为解决第一次离不了婚第二次如何离婚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去年处理的一个案例很典型:张先生首次起诉时只提交了5次吵架录音,法院认为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在律师建议下,他随后搬出共同住所并保留了完整的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等到第二次起诉时,这些持续性的分居证据加上邻居的证人证言,最终让法官采信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主张。

实务中需注意三个要点:1.分居证明要形成完整证据链。2.避免在冷静期内有和好行为。3.第二次起诉时可申请调查令调取新证据。

笔者特别提醒:有些当事人误以为只要等够6个月就能自动离婚。实际上必须满足"感情破裂+分居满1年"的双重要件。比如李女士案中,虽然等待期已过但因疫情期间曾共同生活两周,导致第二次诉讼仍被驳回。

给准备二次诉讼当事人的建议:1.立即开始收集物业费、快递收货地址等日常证据。2.必要时可做心理咨询形成专业评估报告。3.谨慎对待调解环节的表达方式。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夫妻因照顾子女需要而不得不保持联系,这是否会影响"感情不和分居"的认定?笔者认为关键要看互动性质是否具有婚姻存续特征。对于决心解决第一次离不了婚第二次如何离婚难题的当事人来说,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取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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