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核心法律文书,其效力认定直接关系到双方权益保障。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需载明自愿离婚意思表示,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实务中常见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房产分割条款的明确性上。
以笔者代理的2023年杭州萧山区案例为例,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仅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却未明确34万元剩余贷款由谁承担,导致后续执行阶段产生诉讼。这个典型案例提醒我们:1.不动产分割需同时注明产权归属与贷款责任;2.对于尚有按揭的房屋,建议明确过户时间节点;3.学区房特别要写明学位使用权限。
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起草要点,笔者认为有三个关键环节常被忽视:首先是虚拟财产分割,包括微信零钱、网络理财账户等数字资产;其次是宠物抚养权问题,近年已出现多起因宠物探视权引发的纠纷;最后是债务隔离条款,务必列明婚姻存续期间全部负债明细。
特别提醒注意:1.支付宝、京东白条等电子债务必须书面确认清偿责任;2.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割需要同步办理提取手续;3.车辆指标归属问题在北京等限牌城市尤为重要。建议在离婚协议书中增设"隐瞒财产惩罚条款",约定若发现隐匿资产则自动丧失相应份额。
实务中较优的操作方案是:1.准备三份以上离婚协议书原件并由双方逐页签字;2.涉及公司股权的应附最新验资报告;3.建议同步办理公证以强化执行力。值得思考的是:当协议约定"子女18岁后可自主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该条款在法律上是否具有强制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