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出门的闺女能分房子吗

关于"出门的闺女能分房子吗"这个常见疑问,民法典其实早有明确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子女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不分性别、不论婚否。笔者经办过的李某某继承纠纷案中,法院就支持了已出嫁二十年的女儿平分父母房产的诉求。

实务中需注意三个关键点:1.农村地区尤其要破除"女儿不分祖宅"的旧观念;2.若父母在世时做过分家协议,要审查其合法性;3.长期未尽赡养义务可能影响继承份额。去年某地法院判决的案例显示,即便女儿远嫁外省,仍有权主张宅基地房屋份额。

笔者认为,"出门的闺女能分房子吗"这个问题背后反映的是传统观念与现代法律的冲突。建议出嫁女儿做好两点准备:一是保留汇款凭证、就医陪护记录等赡养证据;二是注意父母是否留有遗嘱。曾有个案因女儿保存了十年的医药费票据,最终多分了15%遗产。

实务中常遇到的难题是:当父母把房产提前过户给儿子后,女儿该如何维权?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或受胁迫情形。建议及时咨询律师,通过诉讼主张法定继承权。

留个思考题:如果家庭会议录音显示父母明确表示"不给女儿分房",这份录音能否作为剥夺继承权的依据?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法定继承权不能通过口头约定剥夺。"出门的闺女能分房子吗"这个问题的法律答案始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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