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如何认定遗嘱有效

如何认定遗嘱有效是处理遗产继承时首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民法典第1134条至1143条详细规定了遗嘱有效的法律要件,主要包括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性、财产处分权合法性三个方面。

去年经办的一个典型案例很能说明问题:李女士在癌症晚期立下视频遗嘱,将收藏的字画留给长期照料她的侄女。但法院最终认定该遗嘱无效,原因在于:1.视频中李女士多次出现意识模糊的情况;2.见证人未全程在场;3.未给法定继承人(其养子)保留必要份额。笔者认为这个判决凸显了司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遗嘱有效"的严格标准。笔者认为这个判决凸显了司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遗嘱有效"的严格标准。

关于如何认定遗嘱有效,实务中常遇到的误区包括:1.认为只要签字就必然有效;2.忽视特殊形式要求(如打印遗嘱需每页签名);3.误以为公证是唯一有效形式。实际上,2021年后新增的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等新型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专业建议:1.最好在身体健康时提前订立公证遗嘱;2.选择见证人时应避开利害关系人;3.涉及特殊财产(如股权)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值得探讨的是:在跨境继承案件中,当国内关于如何认定遗嘱有效的标准与外国法冲突时,该如何适用法律?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判断一份遗嘱是否有效不能仅看表面形式。比如某案例中老人虽神志清醒,但因受子女胁迫所立代书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这提醒我们实质正义往往比形式合规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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